超悍正宮強押小三至公墓毆打 強逼半裸罰站半小時

超悍正宮強押小三至公墓毆打 強逼半裸罰站半小時

超悍正宮強押小三至公墓毆打 強逼半裸罰站半小時


資料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18995?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linepush


    南投縣一名白姓婦人認為丈夫與廖姓女子有染,竟半夜將廖強押至公墓毆打,期間還脫掉廖女上衣及內衣,限制其行動約半小時才放人;之後,廖驗傷提告又和解,撤銷傷害告訴;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白女坦承犯行又具悔意,以妨害自由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


    根據判決書,白姓婦人認為丈夫與廖姓女子有不正當關係,因她也認識廖女,不滿她竟當小三介入其婚姻,去年11月某天深夜11時許騎車去廖女家,將她叫出來後拉扯其頭髮,並強押上機車載往投89線力行產業道路旁一處公墓,之後就在公墓區徒手毆打她。


    只不過,白姓婦人打罵廖女仍未消氣,因此動手脫拉其上衣,還扯掉內衣,廖就赤裸著上半身站在公墓約30分鐘,白女等到白心情平復才放人;廖女返家後因不甘受辱到醫院驗傷,並至警所控告白姓婦人傷害、妨害自由等罪,白女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懊悔一時氣憤衝動,最後仍被法辦,近期判決結果出爐。


    南投地方法院表示,白女徒手毆打致廖女受傷涉犯傷害罪嫌,但雙方已和解,廖因此撤回告訴,由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但,白女強脫他人衣物涉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在法庭上她對犯行坦承不諱,且深具悔意,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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