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告官討10萬 欠債女說出驚人真相
男告官討10萬 欠債女說出驚人真相
資料來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3/1233808/
台北魏姓男子向法院控告一名許姓女子以經濟困難為由,向他借了10萬卻不還,一狀告進法院要許女還錢,但許女反指是魏男為了追求她,說要負擔她的生活費,要她不用去上班,還說要買房子給她,並陪她看屋、購屋,後來她發現魏男竟已婚,於是斷絕往來。由於魏男拿不出許女所簽借據等證據,還稱許女說要寫借據就不拿錢,台北地院法官因此駁回魏男要求許女還錢的請求。
魏男向法院主張,2015年聖誕節後,許女因經濟困難,陸續向他借10萬,卻遲遲不還,他才告進法院要許女還錢。
不過許女否認向魏男借錢,反倒指當初是為男主動追求他,不僅說要負擔她的生活費、照顧她,讓她不用工作,還說要買房子給她,她於是跟魏男交往,當時魏男還陪她一起去看屋、購屋,沒想到,她才後來才發現,魏男根本是已婚人夫,她於是與他斷絕往來。許女強調,從來沒跟魏男借過錢。
魏男坦承,確實陪許女去看過房子,但辯稱是因為覺得許女每月租金太貴,不如去桃園買房子,並稱10萬元是借給許女付頭期款,不是要買房子送給她。
但當法官問魏男是否有借據或收據時,魏男稱,因許女不肯寫借據,還說,如果要借據或收據,她就不拿錢,所以他並沒有收據或借據。
由於魏男只能拿出他的銀行提款明細,證明他在2015年12月26日、30日曾兩度提款各5萬元,而不能證明這10萬元就是借給許女,法官因此駁回魏男要許女還錢的請求。
心得:借錢一定要有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