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上流A一億2】30K女會計神鬼作帳 4年全台買下10幢房

【寄生上流A一億2】30K女會計神鬼作帳 4年全台買下10幢房

【寄生上流A一億2】30K女會計神鬼作帳 4年全台買下10幢房


資料來源: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30K%E5%A5%B3%E6%9C%83%E8%A8%88%E7%A5%9E%E9%AC%BC%E4%BD%9C%E5%B8%B3+4%E5%B9%B4%E8%B2%B7%E4%B8%8B10%E5%B9%A2%E6%88%BF-vVp8KQ

https://www.youtube.com/watch?time_continue=2&v=Mesj_QWXpEs&feature=emb_logo


    在北部砂石廠擔任會計的女子闕琿玉,竟利用老闆的信任以及職務之便,在4年間侵吞公款1億415萬元,不僅養全家人,還介紹男友進公司當司機,2人在公司還故意裝不熟,聯手詐騙老闆,情節宛如電影《寄生上流》翻版。


    本刊調查,闕姓女會計每月薪資只有3萬元,除買了男友的保時捷,她近4年間,還陸續在新北市、基隆、高雄、屏東置產10多間房子,期間,因兒子在高雄念書,不想住宿,她豪氣在高雄買房子給兒子,包括兒子的學費、生活費、母親的孝親費等等,全都是侵吞的公款支應,一家人開銷都靠公司,情節與《寄生上流》幾乎雷同。


    現年45歲的闕琿玉擁有多年會計經驗,專業能力深受老闆信賴,經手公司帳務工作很快上手後,就開始利用職務之便,在公司帳目上動手腳,趁機偷搬錢,把公司的獲利五鬼搬運到私人口袋。


    闕女利用保管老闆及公司印章的機會,拿到付款支票後,將支票上的付款對象從廠商改成自己、兒子或男友,以此方式偷天換日,從2012年起,一直到2016年,陸續搬走公司1億415萬多元,直到公司對帳發現有問題,全案才曝光。



心得:
行行出狀元

只能說砂石廠有多暴利。[我終於明白⋯ 為什麼黑白二道都想搞砂石場了⋯ 利潤真好!!!]


「闕女利用保管老闆及公司印章的機會」,感覺這女的跟老闆不會只是雇用關係,搞不好還有床頭關係(姘頭)!

2 thoughts on “【寄生上流A一億2】30K女會計神鬼作帳 4年全台買下10幢房

  1. 下班瞄「半截人腿」高掛!男寄生超市 踩破天花板被抓包

    https://www.nownews.com/news/5088569?from=nnln_push&utm_source=ln&utm_medium=nn&utm_campaign=push

    疫情期間超市是不少民眾的好朋友、好厝邊,不過在美國內華達州的一間超市裡,就有一名晚班的店員在打烊後,突然發現天花板穿出一條人腿,嚇得他連忙報警,沒想到竟然是有位男子偷溜進超市,住在天花板上整整一星期,誇張行徑宛如電影《寄生上流》,吸引不少網友討論。

    根據內華達州當地媒體《Reno Gazette Journal》報導,這間連鎖超市雷利超市(Raley’s Supermarket)的員工,在9月30日晚班打烊收拾之際,突然看見「半截人腿」掛在天花板上,嚇得他連忙報警。而警方抵達現場時才發現,原來是一名叫做馬修漢默(Matthew Hammer)的35歲的男子,躲在超市屋頂偷食物,不小心被發現了。

    報導指出,當時警方為了強迫馬修從天花板上出來,特地出動警犬幫忙,只是就連訓練有素的警犬也意外卡在天花板,只好通知當地消防隊到超市救出馬修及警犬。警方表示,馬修已經躲在超市整整7天,他先是利用超市外的梯子爬上屋頂,再潛入天花板和屋頂間的空間內「定居」,不但從熟食區偷好料填飽肚子,還利用不少工具打造自己的小天地。

    此外警方也表示「當天該名嫌犯因為失足導致踩破天花板,卡著一隻腳在外頭,這才引起店員注意」,目前將會以竊盜、妨害公務等罪名將馬修移送法辦,而根據內華達州法律,這類「破門竊盜」的罪刑,將可處以最輕一年有期徒刑、最重十年有期徒刑的刑責。

  2. 神鬼女會計A走律師公會6098萬!重判7年定讞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7%A5%9E%E9%AC%BC%E5%A5%B3%E6%9C%83%E8%A8%88a%E8%B5%B0%E5%BE%8B%E5%B8%AB%E5%85%AC%E6%9C%836098%E8%90%AC-%E9%87%8D%E5%88%A47%E5%B9%B4%E5%AE%9A%E8%AE%9E/ar-AA1nhP0P?ocid=msedgntp&pc=DCTS&cvid=e01eaac6566945abfa5b566c6c7a1efd&ei=29

    「神鬼女會計」李雪琴遭控涉用職務之便,侵佔台北律師公會6000餘萬元的公款,遭檢方以業務侵占等罪起訴。李女到案認罪,但是宣稱公會幹部應該早點發現「我就不會這樣子」,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加重改判7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李女判刑7年定讞要坐牢。

    根據判決書指出,李雪琴從199811月起,任職台北律師公會秘書處會計,但是他從2013年開始到2020年,利用保管公款帳戶存摺印鑑之便,將公款「以多報少」或是不入帳、重複提領等方式侵佔公款,每年盜領600到900萬不等。每年開理監事會與會員大會看帳,都沒識破李女造假,直到直到2020年公會改選理監事時發現有異,才揪出李女A走6000餘萬元的犯行。

    法院審理期間,李女到案認罪,繳還600多萬元,並交出名下1間市價2000多萬元房子給北律拍賣,名下數個帳戶各只剩幾千元,李女也表示實在是背了龐大債務,但到底侵占多少「我已經不想算了」,自認每次私吞4、50萬元,不過總額應未達檢方起訴的6000萬餘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8個業務侵占罪,判處李女共4年有期徒刑,後續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李女犯案期間長達8年,雖有返還款項,但仍有5458萬7263元未還,原審判處4年有期徒刑難認罪責相當,加重改判刑7年,檢方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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