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倒塌釀14死 花蓮雲翠大樓建商等3人判5年 [5年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
強震倒塌釀14死 花蓮雲翠大樓建商等3人判5年 [5年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
去年花蓮發生0206大地震,雲門翠堤大樓倒塌釀14人死亡,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8日宣判建商劉英麟、建築師游德榮、土木技師陳禎祥3人,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2月6日晚間11時50分左右,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0的大地震,雲門翠堤大樓在地震發生約8秒時即倒塌,住戶未能即時逃出,造成14人死亡,花蓮地檢署調查,建商劉英麟經營的北歌建設公司,並無甲級營建商資格,也沒有興建大樓的專業技能,竟借牌自行興建,且為節省工程成本,過程中也偷工減料,建築師游德榮、土木技師陳禎祥,也未善盡職責,疏忽明顯錯誤,逕自在結構計算書上簽結。
花蓮地院表示,經檢察官提供鑑定報告書、鑑定人及相關證人等證據,認定被告3人因設計、監造、施工重大瑕疵,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且陳否認犯行、顯無悔意,劉、游2人雖坦承過失,但也推卸部分罪責,皆未對死傷主動賠償、彌補,依現行刑法過失致死罪,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有民眾質疑,因3人的重大過失,釀成14人死亡的悲劇,判處5年是否太輕?對此,花蓮地院解釋,5年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法官已量處最重刑。
心得:原來過失致死,最重判5年(沒有和解/沒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