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倒塌釀14死 花蓮雲翠大樓建商等3人判5年 [5年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

強震倒塌釀14死 花蓮雲翠大樓建商等3人判5年 [5年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

強震倒塌釀14死 花蓮雲翠大樓建商等3人判5年 [5年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


資料來源: 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E5%BC%B7%E9%9C%87%E5%80%92%E5%A1%8C%E9%87%8014%E6%AD%BB%E3%80%80%E8%8A%B1%E8%93%AE%E9%9B%B2%E7%BF%A0%E5%A4%A7%E6%A8%93%E5%BB%BA%E5%95%86%E7%AD%893%E4%BA%BA%E5%88%A45%E5%B9%B4-3RMzEP


    去年花蓮發生0206大地震,雲門翠堤大樓倒塌釀14人死亡,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8日宣判建商劉英麟、建築師游德榮、土木技師陳禎祥3人,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2月6日晚間11時50分左右,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0的大地震,雲門翠堤大樓在地震發生約8秒時即倒塌,住戶未能即時逃出,造成14人死亡,花蓮地檢署調查,建商劉英麟經營的北歌建設公司,並無甲級營建商資格,也沒有興建大樓的專業技能,竟借牌自行興建,且為節省工程成本,過程中也偷工減料,建築師游德榮、土木技師陳禎祥,也未善盡職責,疏忽明顯錯誤,逕自在結構計算書上簽結。


    花蓮地院表示,經檢察官提供鑑定報告書、鑑定人及相關證人等證據,認定被告3人因設計、監造、施工重大瑕疵,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且陳否認犯行、顯無悔意,劉、游2人雖坦承過失,但也推卸部分罪責,皆未對死傷主動賠償、彌補,依現行刑法過失致死罪,處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有民眾質疑,因3人的重大過失,釀成14人死亡的悲劇,判處5年是否太輕?對此,花蓮地院解釋,5年已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的法定最重刑,法官已量處最重刑。


心得:原來過失致死,最重判5年(沒有和解/沒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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