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婚前寫好「家暴罰百萬」仍被打 法官認契約有效但判賠30萬

獨/婚前寫好「家暴罰百萬」仍被打 法官認契約有效但判賠30萬

獨/婚前寫好「家暴罰百萬」仍被打 法官認契約有效但判賠30萬


資料來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16/3084605.htm


    婚前立下重罰條款,真的擋得住家暴嗎?北部1名女子婚前與丈夫簽署協議,白紙黑字約定「婚後若對配偶施以家庭暴力,每次須賠償100萬元」,沒想到婚後仍爆發衝突,丈夫情緒失控翻桌,導致她膝蓋瘀青。女子憤而提告討回百萬元違約金,士林地院認定條款有效,但金額過高,酌減判賠30萬元。


    判決指出,原告妻子與被告丈夫於2022年8月15日登記結婚,並於同日簽署婚前協議。協議中明定,婚後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施以身體或精神上的家庭暴力,若有違反,須支付對方1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妻子主張,當初簽署協議,是希望為婚姻建立底線,也給自己與孩子一份保障。然而婚後不到半年,雙方即頻繁爭執,丈夫多次情緒失控,不僅對她動粗,也曾對她與前男友所生的未成年女兒施暴,讓她身心備受壓力。


    法官調查,桃院曾於2023年核發通常保護令,認定丈夫於2023年1月28日與妻子發生爭執時情緒失控,在妻子面前翻桌,導致她膝蓋瘀青,已構成家庭暴力。


    妻子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士林地院另案審理後,認定丈夫確有家暴行為,婚姻破綻已無回復可能,於2024年判准離婚確定。離婚後,妻子依婚前協議提告,要求丈夫履行約定,給付100萬元違約金。


    不過,本案審理期間,丈夫經法院合法通知,卻未出庭應訊,也未提出任何書面答辯。法院因此依程序規定,准許由妻子單方辯論後作成判決。法官認定,確有對妻施暴,但不是每一項都算數。


心得:再次驗證 契約公證的重要性

2 thoughts on “獨/婚前寫好「家暴罰百萬」仍被打 法官認契約有效但判賠30萬

    1. #認知#認知覺醒#提升認知[換為思考/捨與得(捨得)/人人都是業務/投資理財/搬磚套利/合法詐騙]

      這擺明就是另類仙人跳

jash.liao@qq.com 發表迴響 取消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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