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喊取消檢舉達人!轟魔人「抓粑仔、不正常心態」 網兩派論戰

苦苓喊取消檢舉達人!轟魔人「抓粑仔、不正常心態」 網兩派論戰

苦苓喊取消檢舉達人!轟魔人「抓粑仔、不正常心態」 網兩派論戰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8%8B%A6%E8%8B%93%E5%96%8A%E5%8F%96%E6%B6%88%E6%AA%A2%E8%88%89%E9%81%94%E4%BA%BA-%E8%BD%9F%E9%AD%94%E4%BA%BA-%E6%8A%93%E7%B2%91%E4%BB%94-%E4%B8%8D%E6%AD%A3%E5%B8%B8%E5%BF%83%E6%85%8B-%E7%B6%B2%E5%85%A9%E6%B4%BE%E8%AB%96%E6%88%B0/ar-BB1jd1Fl?ocid=msedgntp&pc=DCTS&cvid=8310ba0776bd418a83f70059ca818079&ei=35


    檢舉魔人經常引發民怨,但也有人認為只要不違規就不怕檢舉魔人。作家苦苓今(2)日就發文表示「請支持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取消檢舉達人」,並分析3點原因,呼籲「建議以後接到民眾檢舉罰單的人都提出訴願」。


    苦苓2日在臉書PO文「為什麼警察不應受理民眾提供的交通違規檢舉」,首先苦苓指出,不管是測速、闖紅燈、酒測的儀器都必須經過官方認證檢驗(否則違規檢舉無效),然而民眾的手機或是行車記錄器「沒有經過任何官方認證檢驗」,所以苦苓認為,警方據此提出交通違規處罰根本「於法無據」,希望立委諸公重視此事、必要時提請大法官釋憲。


    第二點苦苓提到,交通違規的處罰目的,是為了提醒用路人遵守規則、維持交通順暢及安全。而民間檢舉魔人,卻會將一些無關緊要的「微違規」事項,例如黃線暫停稍久、變換方向燈時間稍短、或行車中只壓到一點點實線,均拍照提出檢舉,警方也不管輕重、一律處罰,有違「比例原則」,更造成許多民怨。


    最後苦苓認為,檢舉魔人並非本身權益受到侵害,卻讓人民任意檢舉而且據以處罰,說好聽叫「警民合作」,其實根本就是「執法怠惰」。而且變相鼓勵人民成為「交通抓粑仔」、甚至產生互相檢舉報復的不正常心態,「受害者」有增無減,應該也不是負責任的執政者所樂見。


    苦苓貼文一出也引發兩派網友論戰,許多人贊同「檢舉魔人兩萬多件檢舉,這已經不是檢舉現象,接近濫訴檢舉」、「法不誅心,檢舉魔人法是可利用來破壞人民之間的互信」、「我認為開放人民檢舉從立法的一開始就是錯誤的」。


    但也有人認為「出事了才XX為什麼不讓檢舉或警察經檢舉執法,交通警察的人數也是很有限」、「不要違規不就沒事了嗎」、「有的人就是欠檢舉,不噴錢學不乖」、「支持改善/檢討檢舉制度,而不是廢除」。

2 thoughts on “苦苓喊取消檢舉達人!轟魔人「抓粑仔、不正常心態」 網兩派論戰

  1. 違停的車子將車牌蓋住,警察就無法開單嗎?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2070

    常看到違停的外送機車將車牌用布罩住,
    1. 用布把車牌罩住這件事是違法的嗎?
    2. 一般民眾如果想要拍照檢舉,而把布掀開,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3. 如果是警察為了開罰,把布掀開是可以的嗎?

    ===================

    林希庭(認證法律人)

    新聞經常出現類似消息,車主為了避免違規被撿舉,會用抹布、公仔娃娃、口罩等物品遮住車牌,讓其他人無法看見車號。依照提問順序分享如下:

    機車行駛中,用布遮住車牌,會違法。機車停車狀態,用布遮住車牌,沒有違法。
    如果機車違規停車,無論是否遮住車牌都會違法受處罰。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也屬於汽車,法令規範「汽車」時,機車都算在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1]有規定,汽車(包含機車)行駛時,如果車牌被駕駛人遮蔽無法辨識牌號,駕駛人會受到新台幣2,400~4,800元的處罰。
    因此,外送機車用布罩住車牌並且行駛,外送員會違法並受罰。

    如果機車處於停車狀態,不會因為車牌被遮蔽而違法;
    但也要留意停車、臨時停車(指上下乘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相關規定,比較常見的違規情況是車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的地方停車,這時候可能會受到新台幣300~1,200元的處罰[2] 。如果機車違法停車,一般民眾為了拍照檢舉而移動遮蔽物,容易引發紛爭。
    遮蔽物所有權是駕駛人的,一般民眾移動遮蔽物,民法上有可能但不一定會發生損害;如果真的造成損害,可能會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假設駕駛人是用抹布、公仔當作遮蔽物,一般民眾移動過程中把抹布、公仔弄壞了,這樣就可能會有刑法上毀損罪。
    一般民眾在路上看到汽機車違規而車牌被遮住的情況,為了避免糾紛,建議打110請警察前往處理。
    如果機車違法停車,而駕駛人不在現場,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第1項[3],道路交通管理的稽查,違規紀錄是警察的職權,因此警察可以移開遮蔽物確認車牌,以便後續處理。

    延伸閱讀: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網站(2017)《車牌不得使用物品任意遮蔽 違者將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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