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國小生還產子 女師上訴求輕判

性侵國小生還產子 女師上訴求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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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6%80%A7%E4%BE%B5%E5%9C%8B%E5%B0%8F%E7%94%9F%E9%82%84%E7%94%A2%E5%AD%90-%E5%A5%B3%E5%B8%AB%E4%B8%8A%E8%A8%B4%E6%B1%82%E8%BC%95%E5%88%A4/ar-AA1n19rb?ocid=msedgntp&pc=DCTS&cvid=8875534de0cb44cc8d83ed9cd7e08cc8&ei=52


    曾任職北部某國小的女老師2020年擔任六年級班導期間,3個月內與班上男學生發生9次性關係,甚至懷孕產子,案發後,她被學校解聘、並終身不得聘任教師。法院一審依《刑法》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7年6月,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近日將開庭傳喚她調查。


    這名女老師被控自2020年3月到6月間,利用課堂中休息時間,或是中午午休時,與男童發生9次性關係,男童父親發現後報警,檢方偵結起訴她。


    法院審理時,女老師辯稱僅與男童性交過1次,反指是遭對方強迫,但男童說,女老師在2020年寒假後開學第一天就對他性侵,當時他就覺得怪怪的,他沒有想要跟女老師發生關係,但她後來還要求他變成她的男朋友。


    法官請諮商心理師對被害男童進行諮商,認定被害男童在案發後,對於自己與老師發生性關係時,沒有拒絕女老師,是否犯錯困惑不己,另他對於老師否認性侵他一事情緒激動且不滿,覺得他被誣賴說謊,老師將所有過錯歸咎於他,讓他無法接受。


    法院也發現,案發後,女老師懷孕並生下一名孩子,經過親子鑑定,確認生父是被害男童,且另有同學證稱,女老師比較關心男童,幾乎看到他每天都被叫進去休息室。


    一審法院認為,女老師身為男童班導師,本應盡為人師表的義務,竟為滿足一己性慾對男童強制性交,對於男童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均生不良影響,更可能造成家長對於學校教育的不信任,判處17年6月徒刑


    女老師不服判決,認為判刑過重,去年12月7日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已分案完成,但因本案屬性侵男童案件,將以不公開方式審理。


心得:原來性侵未成年判這麼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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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把道館當後宮 淫11女童上百次過程全都錄 新北跆拳教練重判29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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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永和區1間跆拳道館呂姓教練,2019年起多次對11名女童伸魔爪,在道館廁所、茶水間等處對女童掀衣摸胸,甚至性侵女童,過程中還全程拍照留念,犯後還否認並無悔意,新北地院以呂男所為造成年幼被害者身心受創,惡性重大,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刑法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為性交等109罪,重判29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呂姓教練自2019年起,陸續對11名女童伸出魔爪,在道館廁所、茶水間等處對女童掀衣摸胸,甚至性侵女童,或要女童口交,並射精在女童口中後要女童吐出,受害者在受害時多未滿12歲,連被性侵、猥褻都不知道,過程中還噁喊,「爸爸媽媽可以親你,那教練可不可以親」,因此也沒跟家長反映,直到「呂姓教練有問題」在道館家長圈傳開,1名女童家長帶著女童提告,檢警搜索查扣呂姓教練拍攝的不雅影像,才知受害者多達11人。

    呂姓教練對其中1名7歲女童犯下51次猥褻行為並拍照,她是被害次數最多的女童,時間長達2年多,檢警獲報發動搜索,除將呂男聲押禁見獲准,並把查扣手機及電腦等證物送鑑。

    偵查時呂姓教練否認犯罪,還稱「平常和女童相處就是這樣」,看到拍攝的不雅影像才坦承有性侵女童,但對於摸胸、掀衣等猥褻舉動,仍舊狡辯是很平常的相處,只承認客觀事實,否認有猥褻犯意。

    新北地院判決認為,呂男藉由教練身分對被害人犯案,照片多達數百張,拍攝日期自2019年橫跨2022年,嚴重影響被害人等身心健康及人格發展,不同意減刑,且呂男悔意不深,且對性議題跟分際認知有所扭曲,並有將性犯罪合理化傾向,惡性重大。

    加上部分被害者家長及檢方均請求「從重量刑」,依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猥褻或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為性交共109罪,每罪判處3年2月至3年6月不等徒刑,宣告刑總和高達300多年,定應執行刑2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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