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腳店職缺「月薪15K承攬制」 遭疑規避勞基法
豬腳店職缺「月薪15K承攬制」 遭疑規避勞基法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7%8D%A8%E5%AE%B6-%E8%B1%AC%E8%85%B3%E5%BA%97%E8%81%B7%E7%BC%BA-%E6%9C%88%E8%96%AA15k%E6%89%BF%E6%94%AC%E5%88%B6-%E9%81%AD%E7%96%91%E8%A6%8F%E9%81%BF%E5%8B%9E%E5%9F%BA%E6%B3%95/ar-AA1jNvNa?ocid=msedgdhp&pc=DCTS&cvid=a9a3080d37404da5bff3eaabfa10290e&ei=46
https://blog.104.com.tw/hire-of-services-labor-contract-controversy-and-identification/
桃園龜山一間知名豬腳連鎖專賣店開出洗碗職缺「強調承攬制」,月薪1萬5千元,月休4天,不過明明是發月薪卻強調承攬制,也被懷疑是在規避勞基法。對此,市府勞動局也回應,工作內容屬於雇傭關係,如果沒有勞健保可能就違法,店家坦承張貼應徵職缺有疏漏,會再做調整。
面對記者上前詢問洗碗職缺,店家大力澄清,因為桃園龜山這間知名連鎖豬腳店,日前開出應徵洗碗工條件,月薪1萬5月休4天,一天工作2個半小時,換算時薪230元,但卻特別提到承攬制,也被質疑疑似規避勞基法。
民眾:「它應該有點像外包,然後就是沒有基本的保障。」
民眾:「是責任制嗎,就是所有的包含保險等等的都要自己承擔。」
可以看到店內仍有張貼徵人廣告,但洗碗職缺沒找到人,是由正職分工下去扛,業者強調洗碗工作內容簡單並不粗重,雖然開出薪資條件不違法,只是提到承攬制,勞動局也認為不妥當。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科長廖翊安:「它有排班,有工作的時間跟地點,有受到指揮監督,比較像雇傭的關係,(這類)部分工時的人,(老闆)還是得幫他加勞保。」
實際比一比承攬制和僱傭制,分為承攬人跟勞工,但承攬制並沒從屬關係,除了工作人員可替換,薪資是依勞務成果來給薪,但不適用勞健保。
因為有排班跟工作時間地點限定,洗碗職缺應該屬於雇傭契約。對此,業者也坦承承攬制用詞不妥當,會再做調整,希望平息爭議。
PS.「承攬契約」與「勞動契約」(僱傭)比較表
承攬契約 承攬關係 |
勞動契約 僱傭關係 |
|
契約關係 |
雙方約定以「完成工作」為目的, 他方給予報酬之契約。 |
約定從屬於他方之關係下, 提供其職業上的勞動力, 他方給予報酬之契約。 |
報酬給付 | 完成工作 | 提供勞務 |
從屬關係 |
承攬人可拒絕對方指揮命令、 可將工作轉由第3人進行 是以個人名義提供勞務 |
勞動者必須受到指揮或管制約束、 須親自提供勞務 並以事業單位名義提供勞務 |
勞基法等 相關法令 |
無勞基法適用 雇主不需負擔勞、就、職、健保 也無勞退提撥 |
適用勞基法 雇主應負擔勞、就、職、健保 亦須勞退提撥 |
常見勞務案例 | 如房屋裝修、設計企畫案、雜誌外稿、翻譯小說等工作。 | 如飲料店鐘點員工、假日補習班講師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