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女放棄繼承、千萬遺產全留母 專家:這種孝法很NG

四子女放棄繼承、千萬遺產全留母 專家:這種孝法很NG

四子女放棄繼承、千萬遺產全留母 專家:這種孝法很NG


資料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294643?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linepush


    父母有一人過世,如果留有遺產,不少人會選擇放棄繼承權,把房子或現金,全數留給還在世的爸爸或媽媽,以示孝心。專家說,這種孝順方式可能惹出大麻煩。


    新北市最近就有一個案例。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關主委鄭文在表示,家住板橋的張爸爸和老伴同住,育有二男二女共四個小孩,子女們都已經成家立業,子孫滿堂,有人並長年在美國經商。


    今年1月,張爸爸過世,名下留有板橋一間市價千萬房子,以及300多萬現金存款,四個小孩連絡討論後,為讓媽媽頤養天年,毫無顧慮,決定一起向法院遞狀拋棄繼承權,把現金和房子全部留給媽媽。


    鄭文在說,在他們四人決定去法院之前,公會透過他們朋友得知此事,立刻決定出手阻止。


    他說,原因很簡單,依照民法1138條規定,若子女拋棄繼承權,孫子輩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他們真的向法院完成拋棄繼承,媽媽並無法單獨繼承,而是繼承權由媽媽和四名子女,轉變成媽媽和多位孫子女一起繼承。



    如此一來,原本單純五人繼承,瞬間變成複雜的數十人繼承,除非連孫子們一併拋棄繼承權,但孫子女中有未成年人,還有人歸化為美國人,要全數辦理放棄,將是一項超大工程,想到就令人頭皮發麻。


    鄭文在說,經過公會解說,四人恍然大悟,並接受建議,改採協議分割遺產的方式辦理,將想分配給媽媽的不動產及現金等,透過分割協議書載明同意分配給媽媽,如此可以達到盡孝的目的,也可避免繼承權的複雜化。


    至於辦理方式,兄弟姊妹四人只要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中簽名,載明同意分配即可,即使分配0元也不會影響繼承登記的進行。



    鄭文在表示,繼承權是一堂生活中必修的學分,向前延伸可以透過意定監護、遺囑、信託等配套完成,建議有機會就應超前布署,並多問問專業地政士或是律師意見,好的規劃事半功倍,錯誤的處理,可能事倍功半。



心得:

    又學到一課了,並且已羨慕,有錢真好

    

3 thoughts on “四子女放棄繼承、千萬遺產全留母 專家:這種孝法很NG

  1. 姊病重房子想給弟!代書一招可激省數十萬 媽媽坦言「有前夫」果斷拒絕

    https://www.msn.com/zh-tw/money/topstories/%E5%A7%8A%E7%97%85%E9%87%8D%E6%88%BF%E5%AD%90%E6%83%B3%E7%B5%A6%E5%BC%9F-%E4%BB%A3%E6%9B%B8%E4%B8%80%E6%8B%9B%E5%8F%AF%E6%BF%80%E7%9C%81%E6%95%B8%E5%8D%81%E8%90%AC-%E5%AA%BD%E5%AA%BD%E5%9D%A6%E8%A8%80-%E6%9C%89%E5%89%8D%E5%A4%AB-%E6%9E%9C%E6%96%B7%E6%8B%92%E7%B5%95/ar-AA1hLxye?ocid=msedgdhp&pc=U531&cvid=c2c3f0f6a2a54caa8f89bb2c6456a160&ei=40

    繼承問題多,先詳細諮詢專業人士最好!一位年約50歲的未婚女子,與媽媽、弟弟同住,由於近日病重,媽媽打算讓弟弟未來取得房屋,決定諮詢地政士最好的處理方式,不料,地政士提供的最省錢建議,卻是媽媽最不願見到的結果,直接果斷拒絕。

    由於姊姊未婚、且未有領養子女,地政士建議,只要媽媽拋棄繼承,未來弟弟就可直接繼承,依照遺產免稅額1333萬的額度,該房屋並未超過,未來只要透過繼承,就可直接省下數十萬元的房屋契稅及土地增值稅。

    孰料,媽媽直接否決該建議,媽媽表示,「如果採用繼承的方式,未來『前夫』也會獲得持份,已經斬斷的關係,將變成剪不斷、理還亂。」協辦的地政士恍然大悟,原來還有這一層關係,最後該案請弟弟直接向姊姊購買,進行了買賣過戶手續。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按照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為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雖然媽媽已離婚,但媽媽的前夫,依舊是姊姊的爸爸,如果想讓弟弟透過繼承的方式取得房屋,媽媽跟爸爸都必須簽下放棄繼承同意書,但媽媽態度相當明顯,已不想再與「前夫」有所牽連,故弟弟直接將房屋買下,即是最好的方式。

    鄭文在指出,從該案件我們可以發現,媽媽的坦誠告知,避免了一場錯誤的遺產繼承,轉為成功的親友買賣,建議民眾,涉及不動產繼承相關移轉時,在諮詢專業人士,如地政士、律師等人時,盡量詳述相關親友關聯,才能避免錯誤發生。

  2. 本想留給媽養老!4孝子「繼承做錯1事」…爸百萬遺產慘分親戚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6%9C%AC%E6%83%B3%E7%95%99%E7%B5%A6%E5%AA%BD%E9%A4%8A%E8%80%81-4%E5%AD%9D%E5%AD%90-%E7%B9%BC%E6%89%BF%E5%81%9A%E9%8C%AF1%E4%BA%8B-%E7%88%B8%E7%99%BE%E8%90%AC%E9%81%BA%E7%94%A2%E6%85%98%E5%88%86%E8%A6%AA%E6%88%9A/ar-AA1mJmiH?ocid=msedgdhp&pc=DCTS&cvid=43c9d30a8c3a41e7868a0f20b4475bca&ei=13

    有的時候看似暖心的決定其實在法律上不一定會帶來好處,反而有可能產生麻煩。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遺產規劃律師蘇家宏日前就在臉書發文分享一例個案,表示有子女在爸爸過世後想拋棄繼承,把萬元遺產跟房地產留給老母親,怎料此舉卻忽略了有順位繼承人的問題,一個不小心恐導致爸爸遺產的一半落到親戚手中。

    「想要拋棄繼承留房給母親養老?毋湯!原因是這3點」,律師蘇家宏分享個案,表示有一名老父過世後留下房地跟幾百萬元遺產,4位孩子決定要把財產全部留給媽媽養老,所以想要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心想如此一來媽媽就可以完整取得了爸爸的遺產,但蘇家宏提醒「孝心100分!但千萬別拋棄繼承」。

    他指出,若子女拋棄繼承等於「遺產完全跟你無關」,簡單來說就是子女無法再插手遺產,「你不能說我拋棄繼承後,我爸爸的財產想要給媽媽繼承,因為你已經拋棄了你的權利,就不是遺產繼承人,所以當然沒有給媽媽繼承的可能」。

    蘇家宏提醒,拋棄繼承通常是在長輩所遺留下來的負債大於資產時,才採用的策略,或因為繼承人(例如:子女)個人有巨大債務,如果繼承長輩遺產的時候,會被你(子女)債權人扣押走,才拋棄繼承,建議大家有相關考量盡量先諮詢專業律師。

    第二重點,蘇家宏說「子女拋棄繼承後,如有後順位繼承人,就由其他人取得繼承」,表示若子女均拋棄繼承,就要看爸爸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如果爸爸的父母都不在,可能就會由「媽媽與爸爸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 ,那麼爸爸遺產的一半反而是落到親戚手中。

    第三點,蘇家宏表示其實遺產的分配在繼承人全體同意下,不需要「平均分配」,就算其中一個人自願分配是0,遺產分割協議書仍然合法有效,提醒大家「用這個方法比較拋棄繼承好」。蘇律也說,其實繼承發生後也可以不用急著辦理分割遺產,先去辦理房地繼承後,維持公同共有的狀態,同意由母親使用到百年,金錢部分由母親繼承取得,也不失為好的方法。

    蘇家宏表示,換句話說的意思等於「子女拋棄繼承父親的遺產後,未來繼承人就可能是媽媽跟孫子(或祖父母,或父親的兄弟姊妹)繼承,本來5個繼承人,可能變成更多的繼承人,所需的手續更麻煩。」4名子女若真的都有孝心可以簽下遺產分割協議書做出合適分配,就算是4位子女分得0元、媽媽拿全部,法律上也是認可的,所以不必拋棄繼承。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