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入監放鳥!檢察官駁回請假聲請 依法通緝

丁小芹入監放鳥!檢察官駁回請假聲請 依法通緝

丁小芹入監放鳥!檢察官駁回請假聲請 依法通緝


資料來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125/1862302.htm?from=line_et_news


    新北地檢署襄閱稍早表示,丁小芹涉及詐欺案件遭判刑定讞,原應於今早10時報到發監,但丁卻請假未到,其原因涉及個人隱私不便透露,但檢方檢視丁小芹請假理由,認為不符刑事訴訟法規定、無停止執行之原因,因此予以駁回申請,後續將依法定程序,將丁拘提通緝。


【前情提要】

    檢警單位調查,丁小芹自2015年8月起,在旋轉及蝦皮等拍賣平台上開設帳號經營網拍,宣稱所售的精品名牌包皆是由歐洲帶回,附有保卡、保證書,但因為定居海外搬家急售。許多人信以為真,下標購入香奈兒名牌包、名牌鞋、服飾等精品,不料事後送鑑定竟是假貨,甚至還有人匯款根本沒收到東西,總共有12人遭騙、被詐取17萬餘元。


    被害人與廠商紛紛提告,檢警約談丁小芹到案,她辯稱帳號是給一名叫做「Natasha」的新加坡籍女性友人處理交易,她完全不知情。但檢警認為詐騙所得確實流入丁小芹帳戶,因此將丁小芹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不採信丁小芹的辯詞,將她判刑3年半。案件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丁小芹舉行記者會公開道歉,不僅鞠躬20秒鐘,還淚崩認罪「我錯了」,並與11人達成和解。


    此外,她還在法庭上打出悲情牌,說自己有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身分,還說自己現在家具行打工,負責產品說明及銷售,時薪才200元,希望法院能判緩刑,讓自己重新做人。


    但二審智財法院仍認定她有罪,成立刑法「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商標法》「利用網路販賣仿冒商標商品罪」,從重依刑法「利用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論罪」。但考量她已知悔改,且現今需獨力負擔家計,因此予以減刑,判刑2年6月,不得易科罰金,也未宣告緩刑。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丁小芹將入獄。





心得

    宣判之前就要先跑這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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