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殺害兩幼子天理難容 法官認「罪無可赦」重判死刑

母殺害兩幼子天理難容 法官認「罪無可赦」重判死刑

母殺害兩幼子天理難容 法官認「罪無可赦」重判死刑


資料來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22268?utm_source=LineNewsPush&utm_medium=push&utm_campaign=20112501


    今(2020)年2月中旬,新北市一名30歲的吳姓單親媽媽,疑似因為經濟壓力,涉嫌在旅館內勒斃一雙兒女,同時也傳尋短訊息給前夫,前夫驚覺不對趕到旅館,兒女已無呼吸心跳,而吳女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吳女,新北地院今(25)日認定吳女犯後無悔意,行為人神共憤且罪無可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死刑,全案可上訴。 


    30歲的吳姓女子,曾做過美髮、美容、網拍,與前夫離婚後,在外租屋獨自扶養,前夫會定期探訪,2019年底失業後寄住哥哥家,獨自撫養兩個小孩,每個月領取社會局五千多元的補助。


    判決書指出,吳女2月13日晚間與同住的的哥哥及嫂嫂發生爭執,萌生帶小孩一起尋短的念頭,當晚帶走兩名孩子入住汽車旅館,拿枕頭壓住臉部但孩子們極力掙扎,她才罷手。   


    16日清晨接到前妻尋短的訊息,前夫急奔汽車旅館,怎知破門驚見小孩已成冰冷遺體,檢方相驗遺體發現,七歲女童和六歲男童,頸部有明顯勒痕,而一旁的吳女意識模糊,經搶救後撿回一命。   


    法院審酌吳女犯後無悔意,且不顧犯案時不顧親生兒女哭泣、掙扎反抗,始終執意將其勒斃,殺人方式殘忍異常且同時殺害2人,行徑冷血,泯滅人性。合議庭認為,吳女忍心殺害幼子,顯見其行為已是罪無可赦,不判處其死刑,有違天理,不足以彰顯公義 。




心得:

    養不起,請直接拋棄在育幼院,何必下下毒手呢 阿彌陀佛

4 thoughts on “母殺害兩幼子天理難容 法官認「罪無可赦」重判死刑

  1. 隋棠怒了!單親媽勒斃2子女被判死 說重話砲轟法官

    https://news.ebc.net.tw/news/entertainment/238004?from=line

    新北地院今(26日)判決一名29歲的吳姓女子死刑,因為吳女在今年2月間親手勒死親生兒女,法院認為她犯後無悔意以教化,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她死刑。擁有3個兒女的隋棠,針對此新聞在臉書發表不滿言論說:「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判決書指出的『吳女合理化了殺害孩子的理由』,請問是多麼的高高在上的姿態才能說出這句話?」

    吳女6年前離婚後,獨自撫養7歲的女兒及6歲的兒子,因收入微薄寄住在哥哥家。2月13日吳女與兄嫂吵架後,帶著孩子入住汽車旅館,當晚吳女試圖悶死孩子未果,隔2天又迷昏小孩後,將他們勒斃,被逮捕後,吳女坦承因「活得太累」才殺害兒女。法院指出,吳女僅因一時不順遂,就斷然決定終結孩子生命,剝奪他們的生存權,並合理化殺害孩子的理由,在人格及心理上有反社會人格,因此應該重罰。

    向來注重女權和兒童權益的隋棠則持不同意見,PO文寫道,「當看到這個判決,我只覺雙頰發燙,彷彿看到法官用行動搧了所有為生活、為孩子拚命的母親一記大耳光,7年來一直緊緊抓著2個年幼的孩子,試圖游出痛苦但強勁的社會底層旋渦,當她為了薪水少得可憐的臨時工揮汗奔波,過程中孩子的成長和喜怒哀樂,她只能視而不見;但當工作碰壁,孩子生病不舒服時,那不管多麼努力還是杯水車薪的現實,卻一再不留情的放肆展現。」

    扛了7年這樣的日子,結果法院用一句:「吳女僅因一時不順遂,就斷然片面決定終結孩子們的生命,剝奪他們的生存權,因此應該重罰。」給了這個母親死刑。僅因一時不順遂?隋棠狠批,「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判決書指出的吳女合理化了殺害孩子的理由,是不是她真的太累了,手,不小心鬆開了?」

    隋棠更認為,實現社會期待的從重量刑應該是「酒駕」、「兒少性侵」,甚至是違規停車在殘障、婦幼車位的人,「為什麼既有的制度永遠對真正的邪惡展現最大的包容,卻用最嚴苛的標準檢視被迫屈從的人呢?」

  2. 單親媽勒斃子女被判死 陳沂逆風批:就是打X不戴

    https://news.ebc.net.tw/news/entertainment/238048?from=line

    陳沂26日晚間8時左右於臉書發出貼文,「我要政治不正確的逆風說話!」針對新北地院的判決,她認為許多人的人生都是自找的,像是有些人根本沒有經濟能力,卻生了小孩,自己都養不好自己,小孩生了更是會跟著受苦,痛批「就是打X不戴套,爽完然後才會有小孩。在爽的時候你們有想過自己養得起嗎?沒有,就只有想到爽而已!」結果這種人事後就開始抱怨政府沒有照顧弱勢。

    陳沂怒嗆「有想過從頭到尾的問題都是你自己嗎?」認為應該把自己顧好,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情,「最無辜最可憐的就是被你們這種人生到的小孩!」陳沂更是在文末強調自己非常有資格說這些話,因為她一年繳上百萬的稅在幫這些人養小孩。

    陳沂的貼文PO出後立刻引起熱烈討論,12個小時就獲得近2900個按讚數,且有50次的分享、150多位網友留言,紛紛認同她的想法,「其實我一直以來也覺得沒錢的人不應該生孩子」、「真的很讚同,爽的時候都沒想過後果」、「以為生個小孩有機會翻轉人生,結果小孩長大只是複製悲慘人生而已」、「我真不懂,生活越貧困的孩子反而越多」、「把小孩生出來找他麻煩,真的很惡劣啊」。

    據了解,這起案件發生在今年2月,29歲的吳姓女子勒死親生兒女,法院認為她沒有悔意,最後判處她死刑。隋棠得知判決後雙頰發燙,認為「彷彿看到法官用行動搧了所有為生活、為孩子拚命的母親一記大耳光」、「僅因一時不順遂?請問是多麼的高高在上的姿態才能說出這句話?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

  3. 隋棠道歉了! 「和殺人媽親友聊過」…嗆完法官反省:不是不能判死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864181?from=line_et_news

    隋棠27日二次對吳女被判死刑一事發表看法,首先澄清她也很不認同吳女所犯下的錯誤,也不是認為不能判死刑:「而是對判決書的用詞和切入角度有自己的感受,更希望大眾可以探究一個悲劇事件背後可省思的地方。」她認為吳女並不無辜,但對方一路走來承受過什麼樣的事情最後導致悲劇,是需要探討了解的。

    另外,隋棠還有和曾被吳女借錢的友人討論事件許久,也有和在網路上發表吳女相關文章的朋友聊:「但誰是誰非,只能希望大家各自的說法可以都交由法院並給出最適當的判決吧。」她也知道談論此事會引起爭議,但她認為有討論就會有進步空間,社會也才有機會更好,她也對前一天的激動發言道歉自省。

    最後隋棠引用一段很接近她想法的文字:「去理解單親媽媽殺人背後的處境與絕望、去思考悲劇的成因,不代表要去譴責她前夫、她家人哪裡沒做好支持,不代表她殺人完全不需要負責,不代表看不見孩子死前的恐懼、掙扎、不解、疼痛,更不代表她殺人是對的。去理解,不代表跟『認同』畫上等號,我以為這是很基本的事情,希望大家理解,世界不是二進位、不是0跟1。」

    【隋棠臉書全文】

    另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

    如昨天剛看到法院新聞稿所說,我完全不認同這位母親犯的錯誤,更不是不能判死,而是對判決書的用詞和切入角度有自己的感受,更希望大眾可以探究一個悲劇事件背後可省思的地方。

    她並不無辜,但不代表她前面人生裡發生的事情沒有探討價值,每個人都是不斷隨著時間經歷在變化,她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

    昨晚,我和此新聞中的被殺人母親借過錢的友人一起討論了許久才互道晚安睡覺,當中也包括這個母親持不同見解的其他親友。但誰是誰非,只能希望大家各自的說法可以都交由法院並給出最適當的判決吧。

    但的確,新聞避重就輕穿鑿附會所在多有,單憑新聞內容發言確是會有失公允,完整判決書也還沒上線,很抱歉昨天一早的情緒過高,要自省。

    討論這我也知道會有爭議,也知道當無聲的不沾鍋最簡單,畢竟帶來爭議的總是不受歡迎的不是嗎?可是有爭議就有進步空間,社會有機會可以更好。

    以下是記者謝孟穎的文字,覺得非常靠近我想說的:「去理解單親媽媽殺人背後的處境與絕望、去思考悲劇的成因,不代表要去譴責她前夫、她家人哪裡沒做好支持,不代表她殺人完全不需要負責,不代表看不見孩子死前的恐懼、掙扎、不解、疼痛,更不代表她殺人是對的。去理解,不代表跟「認同」畫上等號,我以為這是很基本的事情,希望大家理解,世界不是二進位、不是0跟1。」

    另外也很喜歡一位朋友理智平實的訊息:「我願意相信大家都是善意,法官也是。沒有一個法官會願意去駁斥一個媽媽的母愛。」「司法不該只是附和在輿論之下。」也分享給大家。

  4. 台導演怒轟隋棠:有夠噁心! 看完單親媽殺人手法…「她當然該死」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864648?from=line_et_news

    新北市一名30歲的吳姓單親媽媽,下藥將8歲、6歲的小姊弟迷昏勒斃後,服藥輕生,最終吳女倖存,25日被判處死刑,引起各界議論,藝人隋棠針對此事多次發表看法,還痛批法官沒有好好注視人間,但事後坦承是情緒過激並道歉,卻遭來眾多罵聲,導演李又宗在臉書痛批:「有夠噁心!」引發議論。

    隋棠連續2次針對單親媽殺子事件發表看法,第一次是痛批法官搧了所有為生活、為孩子拼命的母親一大耳光,認為或許是吳女真的累了,希望在上位者嚴厲對「酒駕、兒少性侵」做出懲處,而不是「永遠對真正的邪惡展現最大的包容,卻用最嚴苛的標準檢視被迫屈從的人」。

    隋棠第二次則是道歉坦承情緒過激,並表示不是不能判死,解釋自己的意思是應該要了解單親媽背後承受了什麼壓力,才導致如此悲劇發生。不過台灣青年導演李又宗27日發文,PO出判決書中提到媽媽如何殺害無力反抗的幼子的過程,氣憤直言:「小孩子親眼看著媽媽殺人,再看著媽媽轉身來朝向自己動手,我無法想像小孩當時恐懼的心情。」

    接著,李又宗贊同法官的判決,認為這樣的判決公允,吳姓單親媽媽當然該死,且判決書上清楚講明為何判死,並表示:「全文判決書如連結,不相信的自己去看,你會懷疑惡魔真的在人間。」最後更痛批隋棠:「有夠噁心。」雖然隋棠發言引起兩派聲浪,但也有人緩頰,認為隋棠並無惡意,的確若要杜絕類似事件,從源頭去尋根究底是最好的方法。

    李又宗臉書全文:

    吳姓單親媽媽第一次動手失敗,是因為小孩子不斷哭喊掙扎,因此吳女帶著兩個小孩出門買童軍繩,並假意以果凍賠不是,卻是將磨碎的安眠藥加入果凍,孩子們因為平時只能吃泡麵,看到難得甜食當然高高興興的吃下,接著藥效發作,吳女第二次動手,先將妹妹以童軍繩勒住五六分鐘,妹妹因藥效而無力反抗,弟弟在旁全程觀看媽媽殺妹妹,也因藥效而無力阻止,直至妹妹斷氣為止。
    吳女勒死妹妹後,轉向弟弟動手,過程一樣約五六分鐘,弟弟全程無力掙扎,意識清楚,吳女在過程中甚至加重勒頸力道,並確認兩子斷氣後,僅吞四顆安眠藥佯裝自殺,遂傳訊給前夫求救。小孩子親眼看著媽媽殺人,再看著媽媽轉身來朝向自己動手,我無法想像小孩當時恐懼的心情。
    法官判決公允,吳女當然該死。
    然後隋棠有夠噁心。
    全文判決書如連結,不相信的自己去看,你會懷疑惡魔真的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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