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女教授騙老公出差 「墾丁民宿偷情」門一開糗了:400萬 [抓姦SOP]
40歲女教授騙老公出差 「墾丁民宿偷情」門一開糗了:400萬 [抓姦SOP]
資料來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715/1489993.htm?from=line_et_news
風和日麗的墾丁成了偷情勝地!日前一名女教授背著老公和另一名男教授到墾丁遊玩,沒想到行蹤早就敗露,被事先準備萬全的老公逮個正著。男教授當場以400萬元和情人老公和解。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南部大學40歲女教授趁今年暑假周末,騙老公要出差,和50歲男教授跑去墾丁遊玩,並入住墾丁大街附近民宿。不過老公早看穿女教授伎倆,在墾丁大街人潮還熱鬧之際,帶著律師、徵信社人員和員警到民宿敲門逮人。
男教授見情事曝光,立刻同意和對方以400萬元和解;女教授老公雖然難掩憤怒,還是鎮定下來要求她一起回家照顧2個小孩,三方冷靜處理的態度令目擊民眾感到驚訝。當地業者指出,由於墾丁淡旺季區別大,加上許多民宿登記制度未落實,很容易成為偷情男女的選擇;警方初估,3年內在墾丁配合捉姦案,成功的就有10例,未成功的案例則是更多。
心得:
01.教授真有錢,真是一個好職業,果然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無誤
02.兩個男的都很理智,畢竟都是求財而不求氣,真是值得我的效法與欽佩
03.抓姦SOP:
01.早看穿伎倆(不動聲色)
02.帶著律師、徵信社人員和員警抓姦
03.直接談好價碼,當下簽和解[律師公證]
8 thoughts on “40歲女教授騙老公出差 「墾丁民宿偷情」門一開糗了:400萬 [抓姦SOP]”
我又學到的一課,雖然我沒機會用到(我是不婚主義者)
但是這麼有教育意義,當然要收藏+分享
現賺
這叫仙人跳吧
旅館出妙招,反抓姦SOP
http://jashliao.eu/wordpress/2019/07/26/%e6%97%85%e9%a4%a8%e5%87%ba%e5%a6%99%e6%8b%9b%ef%bc%8c%e5%8f%8d%e6%8a%93%e5%a7%a6sop/
因為太酷,而且是相關,所以用留言方式做關聯
他砸大錢辦婚宴娶老婆 美嬌娘拖延登記才知…綠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55132?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linepush
高雄市康姓男子與未婚妻愛情長跑近8年,兩人2017年在漢神巨蛋操辦婚宴,廣發喜餅、喜帖邀親友見證幸福;然而,女方婚宴後卻一再拖延辦登記,康男咄咄逼問才知道「綠了」,女方與其他男人同居。康男盛怒提告索賠,高雄少家法院認定女方無端破壞婚約,造成康精神痛苦,判賠103萬8318元,可上訴。
康男與未婚妻交往多年、論及婚嫁,兩人2017年大肆操辦風光婚宴。康男控訴,婚宴後,兩人分隔中部、北部,名副其實的「假日夫妻」,多次催促未婚妻辦結婚登記,女方卻一再藉口推託;苦苦逼問下,女方才承認在新竹有同居男友,且當初印在喜帖上的名字只是「小名」,與身分證姓名不同。
康男指控未婚妻用假象蒙蔽、引導兩人步入婚嫁,但她實際上根本無心共組家庭;康男因此身心受創,多次到醫院就診,至今仍要接受心理諮商療程,於是向高雄少家法庭提告,不僅要討回婚宴支出104萬2340元,還要請求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然而,女方否認有同居男友,也堅決不認拖延結婚登記,聲稱真心真意與康男拍婚紗、辦婚宴,「真的有結婚意思」,只是兩人對於登記日期、未來同住地點還沒達成共識;至於喜帖上名字一事,女方辯稱「那是我小名」,未來打算到戶政機關變更姓名,家人都知道,無意要規避、隱匿。
康男緊咬說,曾要求未婚妻在非假日時南下高雄辦結婚登記並同住,卻狠遭拒絕,前年9月左右,女方突然對他很冷淡,輾轉從其他友人口中得知,未婚妻在新竹與其他男人同居;這部分有證人、對話音檔可以佐證,法院採信康男說詞。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認為,訂婚、結婚是人生大事,並非兒戲,依一般社會通念,康男未婚妻無端破壞雙方情感互信基礎,不僅造成相關財物損失,也導致遭背棄的一方心靈受重創;逐一檢視康男出具的婚宴支出細項,當中僅有83萬8318元有具體支出憑證,另判女方要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共103萬8318元,還可上訴。
侵害配偶權蒐證SOP面面觀,自行抓姦蒐證停看聽
https://tw.nextapple.com/press/20240122/080564C23558DDCAE1C51C82FB984F01
許多外遇事件的受害者可能都會思考一個問題:「抓姦一定要請徵信社嗎?」針對這個疑問,立達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表示,抓姦當然可自己執行,但不建議。因一般民眾通常缺乏相關訓練和抓姦經驗,自行抓姦可能會牽涉法律風險,如未經允許闖入他人住宅、使用工具錄音或拍攝他人隱私部位等。
若經多方面考量,仍有意自行抓姦蒐證,立達徵信社也不吝提供一些注意事項,希望進行抓姦蒐證的同時,能保護自身的安全:
1.保持冷靜
親眼目睹衣衫不整的出軌伴侶和第三者,受害者感到憤怒和哀痛是理所當然的情緒反應。儘管如此,民眾仍應避免衝動誤事。在這種時刻,更應該保持冷靜,沉著地應對眼前的情況。
2.熟悉法律知識
在進行抓姦行動之前,應事先瞭解可能觸犯的法規以及哪些證據能夠說服法官,證明雙方確實存在不軌之實。對於相關的法律規定和證據的運用,應具備充足的了解。
3.請警方陪同
無論是前往一般住宅大樓、社區公寓,還是旅館摩鐵,都應請求警方陪同前往。這不僅是出於安全上的考量,也是為了見證這場行動的合法性。
4.注意提告時效性
由於通姦除罪,如今僅能以侵害配偶權制裁外遇行為,而提告時效需在知曉外遇事實後的2年內向對方求償。若外遇伴侶與第三者的出軌事實已超過10年,則正式超過侵害配偶權的追訴期限,將無法再進行求償。
抓姦除當下衝進去那一瞬間,前期準備和後續處理都是相當重要的環節。即便是經驗豐富、做足萬全準備的專業徵信社,也可能會因為各種意外或突發情況而在抓姦過程中失敗。更何況,對於缺乏相關經驗、知識和設備的普通民眾而言,挑戰更是艱鉅。
民事上,對於侵害配偶權的證據能力要求較低,只要能被判定「不正常的交友關係」,就有可能構成「侵害配偶權」。在實例中,侵害配偶權的求償金額範圍相當廣泛,從數萬元到百萬元等皆有可能。然而徵信社的角色正是盡可能提高賠償金額,蒐集有力的關鍵證據,並提供相應法律建議。
鑑於侵害配偶權的提告門檻降低,任何逾越行為都有可能成為關鍵證據。
面對外遇問題,抓姦並非唯一選擇。根據立達徵信社經驗分享,通常客戶在確認伴侶外遇後,不是選擇「修復這段感情」,就是選擇「尋求賠償」。若委託人希望尋求感情和解,徵信社也能提供專業協助,幫助委託人重建這段感情的信任和理解。無論是透過法院訴請離婚、要求出軌伴侶回歸家庭,還是向加害者求償等,最重要的是給予這段受傷害的感情一個交代。
男友是狠人!抓包女友帶人回家偷情 他「報警控賣淫」網友分析:高招
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r/%E7%94%B7%E5%8F%8B%E6%98%AF%E7%8B%A0%E4%BA%BA-%E6%8A%93%E5%8C%85%E5%A5%B3%E5%8F%8B%E5%B8%B6%E4%BA%BA%E5%9B%9E%E5%AE%B6%E5%81%B7%E6%83%85-%E4%BB%96-%E5%A0%B1%E8%AD%A6%E6%8E%A7%E8%B3%A3%E6%B7%AB-%E7%B6%B2%E5%8F%8B%E5%88%86%E6%9E%90-%E9%AB%98%E6%8B%9B/ar-BB1h4eyl?ocid=msedgdhp&pc=DCTS&cvid=027189f376c1478591e0a9dbbe789799&ei=21
一名男子突然現身女友住所,目睹女友跟陌生男子單獨在臥室內,儘管他們身上都有穿衣服,但是女友穿著睡袍,陌生男只有一隻腳穿鞋子,另隻腳則僅有襪子,男子起疑質問陌生男身份。
女友不斷否認,卻未能交代陌生男子的身份。在對質過程中,女友表現出焦慮,不斷逃避鏡頭,來回踱步碎念:「我遇到你真的是太倒霉了,我真的是倒了八輩子楣了,為什麼要這樣子對我?」後悔跟男友交往,可是男子則持續質問女友「為什麼賣淫嫖娼?妳為什麼收錢賣淫?」
雙方僵持不下,女友雖然否認賣淫,卻又無法解釋陌生男子關係,陌生男則在旁靜默不語,男子隨後把2人堵在臥室,告知他們自己已經報警,舉報兩人賣淫嫖娼,隨後,男子將攝影機對準陌生男,直言「兄弟,咱真攤上事了,別走你別走」。女友雖然試圖奪取手機,希望私下解決,焦急表示「跟人家有什麼關係?我求你了,你讓人走,我們倆解決」,但男子卻不肯罷手。
事件曝光後在網上引發關注,許多網友對男子抓姦報復手段讚嘆不已,直呼「高招」,有人指出「策略不錯,如果只是女的出軌,就算是夫妻警察都管不了。如果是賣淫,那不管有沒結婚警察都要管。不管是不是賣淫,先被帶到警察局被詢問調查一番再說,反正侮辱性極強」。
事後,網路還流傳後續發展,據男子秘密錄下的影片顯示,女友坦承跟陌生男僅為砲友關係,自己跟男子早在2個月前已經於泰國分手,不解男子為何如此對她。不堪男子連番逼問下,女友也崩潰吼叫:「我不想說了,你要整死我可以,我認了,我大不了去蹲牢,我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霉了給你,我受不了了,我自己去蹲!」可是男子卻堅持女友賣淫嫖娼,「妳不要裝委屈,咱講究的是法律」。
護士嫩妻擋不住男教師猛烈攻勢!租屋激戰200次 綠帽夫不忍了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8%AD%B7%E5%A3%AB%E5%AB%A9%E5%A6%BB%E6%93%8B%E4%B8%8D%E4%BD%8F%E7%94%B7%E6%95%99%E5%B8%AB%E7%8C%9B%E7%83%88%E6%94%BB%E5%8B%A2-%E7%A7%9F%E5%B1%8B%E6%BF%80%E6%88%B0200%E6%AC%A1-%E7%B6%A0%E5%B8%BD%E5%A4%AB%E4%B8%8D%E5%BF%8D%E4%BA%86/ar-AA1sKt3Z?ocid=winp2fptaskbar&cvid=7aa35144a13b43a48f8fa8601527ed90&ei=16
台中市一名教師阿豪(化名)於疫情期間,結識前來學校協助施打疫苗勤務的人妻曉寧(化名),二人在朝夕相處之間擦出火花並多次發生性行為,遭人夫抓包憤而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判處阿豪須賠償20萬元,人夫不服再提上訴遭到高院駁回。全案確定。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曉寧婚後共同育有2名子女,生活原本幸福美滿。2021年7至8月間,於衛生所工作的妻子在疫情期間出公差至某所國中的疫苗快打站工作,並因此結識教師阿豪,不料卻隱瞞自己已婚身份接受對方的猛烈追求,二人交往後還多次在同居的租屋處發生性行為超過200次。
人夫說,雖然他和妻子於同年12月間簽署離婚協議書, 但尚未正式離婚,仍盼著妻子為了還沒成年的2個孩子回心轉意,但曉寧與阿豪的交往卻間接造成這段婚姻瀕臨決裂,甚至對接送孩子逐漸失去耐心,讓他的精神飽受痛苦,憤而提出告訴。
曉寧辯稱,僅與阿豪在租屋處聊天吃飯,二人並無密切交往,甚至幽會性交多達200次以上,後來既然與丈夫簽訂離婚協議書並約定日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因此後來就算阿豪擁抱她,也應無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理,勘驗人夫提供的照片,經查雖阿豪與曉寧確實有在租屋處擁抱、牽手,但無法以此認定二人有更進一步的關係,不過該舉動卻逾越一般男女界限,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導致人夫精神上深受痛苦、情節重大,因此認為請求損害賠償核屬有據,判處阿豪須賠償20萬元。
人夫主張賠償金額過低,向高院提起上訴。高院審理,認為本案賠償20萬元有理由,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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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重點是沒抓姦在床
男方很有經驗 在租屋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