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資料來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7/1234324/


        
        
    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2年多前陸續在雙北早餐店、小吃攤求職,面試時表現正向積極,錄取後便故意做出各種離譜行徑,包括重摔碗盤、乾洗蔬果、邊摳腳邊洗蔬果等,讓雇主無法忍受要求離職。女子看準店家可能未替員工申請勞保、就業保險等,申請調解時若雇主不給調解金便揚言向勞工局申訴,當中不乏知名早餐店與店家。新北市勞工局表示,該女2年內在雙北申請調解約132案,調解成功52件,粗估得手約15萬元。
 

    《蘋果》調查,被稱之為「早餐店殺手」的劉姓女子(46歲),戶籍登記於中和,從2015年起至今年8月為止,多在雙北早餐店、小吃店求職,並看準店家可能未替員工申請勞保、就業保險與提撥退休金,工作數日後就故意擺爛被開除,再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有不少店家覺得自己違法理虧,便給付2至3千元和解金來息事寧人。
 

    新北市勞工局轉述,店家抱怨劉女應徵時表現正常,上班3至5日就開始刻意做出誇張離譜行徑,包括在早餐店被要求洗小黃瓜時,不用水清洗卻僅以手搓乾洗、被要求洗其他蔬果時還邊摳腳邊洗,甚至送餐點給顧客時還故意重摔餐盤等,讓雇主當場傻眼要求走人。
 

    勞工局指出,劉女看準早餐店或小吃店規模較小,可能未依法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未提繳新制6%退休金等事由,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雇主賠償2至3千元和解金;有些店家為息事寧人,無奈掏錢了事。而劉女近一年則改以雇主非法資遣,請求恢復雇傭關係,若提告打官司勝訴,也能獲得未上班期間的工資。
 

    《蘋果》發現,劉女在新北應徵店家多半位於中、永和,其中不乏知名連鎖早餐店與店家,包括「美而美」早餐與「永和世界豆漿大王」;雖最後調解不成立,店家事後依法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事由,也不願給付和解金,但提及這位「早餐店殺手」仍記憶猶新。
 

    不願具名店家受訪說,劉女今年初前來面試,面試時表現積極,強調是廚房熟手,未料隔日上班在爐邊學習時卻表示自己怕熱,更要同事不要離她太近,店家受不了其工作態度與怪異行徑,給付2日工資要她離開,未料事後她卻申請調解,還瞎扯要店家給付薪資並給予復職。店家強調,開業10多年從未見過這種人,發生這件事後,如今雇用員工都擔心遭騙,變得不太相信應徵的人。
 

    勞工局指出,新北市從2015年起受理劉女勞資爭議調解案共32件,在北市更有約100件,調解成功52件,粗估得手約15萬元,最近一次接獲申請為今年8月初。誇張的是,劉女因調解案過多,甚至會要求處理調解案的民間團體配合其時間排程,一日密集出席好幾場調解案,讓勞工局決議往後劉女申請案,全部移至勞工局召開調解會議,安排專人調解。對此《蘋果》多次致電劉女電話均未接,至截稿前尚無法取得回應。

 

 

 

 

 

 

 

 

 

 

 

 

 

 

 

 

 

 

 

 

 

 

 

 

 

 

 

 

 

 

 

 

 

 

 

 

 

 

 

 

心得: 誰說法律不能當飯吃,果然書中自有黃金屋,又學到寶貴的一課,你呢?

 

 

 

3 thoughts on “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1. 蝦毀?員工上班滑手機摸魚還出錯 公司開除他竟要賠 NT68萬

    https://www.msn.com/zh-tw/news/world/%E8%9D%A6%E6%AF%80-%E5%93%A1%E5%B7%A5%E4%B8%8A%E7%8F%AD%E6%BB%91%E6%89%8B%E6%A9%9F%E6%91%B8%E9%AD%9A%E9%82%84%E5%87%BA%E9%8C%AF-%E5%85%AC%E5%8F%B8%E9%96%8B%E9%99%A4%E4%BB%96%E7%AB%9F%E8%A6%81%E8%B3%A068%E8%90%AC/ar-AA15eahC?ocid=msedgntp&cvid=6edb75766e164f81858ed16bdb403bd7

    根據陸媒《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案例發生在廣東佛山,據了解,這名80後伍姓男子,在上班時間滑手機,還擾亂會議秩序、頂撞上司等原因,遭公司記了2支大過;飯碗岌岌可危的他,日前又因為管理倉庫盤點時出錯,導致公司帳目混亂,又被記了1支大過,因此累積3支大過,公司就根據員工手冊滿3次大過的相關懲處規定,將伍男開除。

    伍男被公司解除勞動合約後心生不滿,並向相關單位申訴還提出勞動仲裁。廣東佛山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記伍男3支大過中,有2次處分不當,並以該員工年度內被記滿3大過為由,就解除與他的勞動合同,這屬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約,已違反法律規定,因此判決公司須賠償伍男15.4萬人民幣。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但日前二審出爐,維持原判。

    該則消息一出,立刻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和回應,不少人直呼這什麼判決啊?是在變相鼓勵員工上班打混摸魚嗎?還有網友直呼,這種員工本來就該解雇,那這樣誰還敢用他啊?這樣公司要怎麼管理員工;但也有網友諷刺地說,「看了這個消息後,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玩手機了」。

  2. 無痕模式被偷看!Google「遭索賠1535億」偷改免責聲明:不阻止網站收集數據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7%84%A1%E7%97%95%E6%A8%A1%E5%BC%8F%E8%A2%AB%E5%81%B7%E7%9C%8B-google-%E9%81%AD%E7%B4%A2%E8%B3%A01535%E5%84%84-%E5%81%B7%E6%94%B9%E5%85%8D%E8%B2%AC%E8%81%B2%E6%98%8E-%E4%B8%8D%E9%98%BB%E6%AD%A2%E7%B6%B2%E7%AB%99%E6%94%B6%E9%9B%86%E6%95%B8%E6%93%9A/ar-AA1n6Zxn?ocid=msedgdhp&pc=DCTS&cvid=01719a6deaaf4935b0dcf0ddcb3dfe4e&ei=31

    Google所推出的瀏覽器Chrome的「無痕模式」隱私保護功能先前傳出爭議,2020年曾有用戶控訴,即便啟用無痕模式,仍被Google Chrome追蹤到用戶上網行為,對此,Google已達成和解,並已悄悄更改了有關無痕模式的免責聲明。

    Google於2020年6月遭到用戶集體控告,指控Ghrome的無痕模式並非完全無痕,實際上Google會繼續追蹤用戶的上網活動,根據原告的說法,即使在無痕模式下,Google仍會透過cookie和跨網站追蹤器來追蹤用戶,並為此向Google索賠50億元(約1535億元新台幣)。

    Google於去(2023)年底達成和解,但和解金未有披露,作為和解的一部分,Google必須在其無痕模式中清楚告知用戶哪些資料會被記錄。根據外媒報導提到,在Chrome Canary版本的更新免責聲明中,Google新增了一段文字,明確指出即使在無痕模式下,「不會改變訪問的網站及其使用的服務(包括Google)收集數據的方式」。

    目前,這項新的免責聲明僅出現在Chrome的Canary版,Beta版和Chromium版尚未更新,現有網頁上說明,「無痕模式不會儲存用戶的上網紀錄、cookies、網站資料及輸入表格資料,但會儲存下載、書籤和閱讀清單,同時,用戶造訪的網站供應商、ISP及用戶所在的學校或公司都可能看到用戶的上網紀錄」,Google還未明確表示這一新免責聲明何時會被應用於普通用戶使用的穩定版Chrome。

jash.liao@qq.com 發表迴響 取消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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