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雲電視盒非法看節目 犯罪集團不法獲利2400萬侵權11億元
小雲電視盒非法看節目 犯罪集團不法獲利2400萬侵權11億元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5%B0%8F%E9%9B%B2%E9%9B%BB%E8%A6%96%E7%9B%92%E9%9D%9E%E6%B3%95%E7%9C%8B%E7%AF%80%E7%9B%AE-%E7%8A%AF%E7%BD%AA%E9%9B%86%E5%9C%98%E4%B8%8D%E6%B3%95%E7%8D%B2%E5%88%A92400%E8%90%AC%E4%BE%B5%E6%AC%8A11%E5%84%84%E5%85%83/ar-AA1ON40H?ocid=msedgdhp&pc=U531&cvid=68f6f6dbd0954805a8e1152849be9d78&ei=38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20日宣布,破獲一起非法機上盒犯罪集團,桃園市40歲張姓男子等人2020年起從大陸進口電視盒於網路販售,並指導用戶非法下載軟體,侵權收看電影等節目,至少賣出8000台,不法獲利約2400萬元、侵權市值高達11億元,檢警2023年至今年4月陸續搜索待補12名嫌犯,全案偵詢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也於近日偵結起訴。
刑事局智財大隊偵二隊2023年針對網路拍賣賣場及社群軟體情蒐時,發現以張嫌為首的機上盒犯罪集團於桃園等地利用社區大樓作為進口商及總經銷據點,從大陸進口販售可收看非法有線電視直播「小雲盒子SVI CLOUD」,每台購買成本約2000元,再以5000元價格售出,至少售出8000台,不法獲利約2400萬元。
全案經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受任非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電視公司、日本一般社團法人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提出告訴後,報請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刑事局智財大隊表示,專案小組經長期跟監及蒐證後,發現該集團組織分工細膩,分成進口、經銷技術支援等部門,在網路等多方經營販售該機上盒,以製造層層斷點增加追查難度,甚至還於臉書設立社團,指導用戶安裝非法APP軟體。
刑事局智財大隊說,在2023年8月、2024年8月及今年4月陸續兵分多路,前往桃園市桃園區、台中市西屯區及南區、新北市中和區搜查,待補張嫌等12人,查扣電腦主機4台、筆電1台、手機7支、非法機上盒455等共計931件證物,全案偵詢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近日偵結,依違反《著作權法》等罪起訴張男等12人。
心得:原來台灣法律有把漏洞補上了
One thought on “小雲電視盒非法看節目 犯罪集團不法獲利2400萬侵權11億元”
販賣Android TV 電視盒 並教導 安裝非法APP 這樣有違反著作權法嗎
https://chatgpt.com/s/t_68f6fcfedfd481919b506dbdea26883c
下面把理由、風險與實務建議整理清楚,方便你評估與採取行動 — 我會用條列方式,重點都會附上來源。
為何「可能違法」
若機上盒在販售前就內建能直接下載或連結到非法/未授權的播放程式,法院與學界已多次認定這屬於「內建」或「載有」非法電腦程式,會構成侵權或違法行為(立法與實務上已把這類情形視為高風險)。
Winkler Partners
+1
教導、教唆或積極協助他人取得未經授權的內容,可能被認定為教唆/幫助侵害著作權,會有刑事責任(可處有期徒刑或罰金)與民事賠償風險。修法後相關條文也將販售載有違法程式之設備列為可處罰的情形。
天秤座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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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機上盒本身出貨時「空白(純淨版)」但業者有積極行銷或示範如何取得盜版/未授權內容,也可能被法院認定負責任(實務上已有相關判決或解析指出此風險)。
李ANDLEI律師事務所
+1
具體可能的法律後果
刑事責任:依著作權法相關條文,製造、輸入、販售、或教唆他人使用載有侵權程式之設備,或以重製、散布方式侵害著作權,可處拘役、有期徒刑及罰金(視情節與法條而定)。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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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著作權人可提民事求償(損害賠償、回復名譽、停止侵害等)。
copyrightnote.org
行政/商譽風險:被檢舉或新聞曝光會帶來下架、通路禁售、消費者索賠與商譽損失。
星島日報
實務上法院/業界的觀察(要點)
若只是販售「純淨版」且沒有內建、沒有示範或誘導,風險比「內建非法程式」低,但並非沒有風險;法院會看是否有「積極促使/教唆」的行為或證據。
Winkler Part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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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盒子出貨即含可一鍵下載或已放置盜版 APP 圖示/連結,通常會被認定為內建或協助侵權,實務上較容易被判定違法。
Winkler Partners
給你(賣家/經銷商)的實務建議(可直接做的)
不要在出貨前預載或內建任何未授權/疑似盜版的 APP 或連結。 若必須示範功能,請僅示範合法來源(例如 Google Play、官方授權的 OTT)。
Winkler Partners
避免在行銷文案、操作教學或銷售現場教學中示範如何安裝盜版/破解 APP、或聲稱可觀看付費頻道的「永久免費」方式。 這類「誘導」是高風險行為。
天秤座法律網
提供「純淨版」機上盒並附上合法來源的安裝說明(例如 Google Play、廠商授權 App),並在合約/售後說明中明確表示不提供或教導安裝未授權內容。
李ANDLEI律師事務所
如需示範功能,盡量用官方授權 App 做示範;若客戶詢問非法使用,應拒絕指導並告知風險。
必要時諮詢律師(智慧財產或刑事專業)— 若你已被檢舉或懷疑商品/行為可能牽涉違法,請立即尋求法律顧問。
copyrightnote.org
我不是律師(重要法律聲明)
我可以幫你整理公開資料與實務趨勢,但若牽涉到具體案件(例如你被檢舉、警方調查或已接到律師函/告訴),建議立即諮詢專業律師以取得針對你情況的法律意見。上面引用的判例與法條解說,能幫你理解風險與應採取的預防措施。
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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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我可以:
幫你把關鍵法條、近期判決重點整理成一頁 PDF(含引用來源),方便交給法務或律師參考。
或把你目前的商品描述/行銷文案用安全合規的方式改寫(移除誘導語與風險字眼)。
要做哪一項就直接告訴我(我會直接在這裡幫你處理內容),或如果想先看更詳細的法律條文與判例,我也可以把我找到的幾個重要來源列出來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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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emini.google.com/share/c4f894189cc0
這個行為可能會違反著作權法,特別是台灣著作權法在2019年修正後,針對這類「機上盒」的行為有明確的規範。
根據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8款的規定,如果「明知他人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之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接觸該等著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受有利益者」,會被視為侵害著作權:
提供公眾使用匯集該等著作網路位址之電腦程式 (例如:提供連結至侵權網站的APP)。
指導、協助或預設路徑供公眾使用前目之電腦程式 (例如:教導安裝連結至侵權網站的非法APP)。
製造、輸入或銷售載有第一目之電腦程式之設備或器材 (例如:販賣內建該APP的電視盒)。
因此,您的行為涉及:
販賣 Android TV 電視盒 (可能屬於第(三)款的銷售設備)。
教導安裝非法APP (屬於第(二)款的指導、協助或預設路徑)。
如果能證明您明知這些APP連結至侵害著作財產權的網站,且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接觸這些侵權著作並從中獲利,那麼您的行為就可能構成視為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若違反此條規定,依據著作權法第93條,行為人將可能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此外,著作權人還可以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簡單來說: 單純販賣「純淨版」電視盒,在技術中立原則下通常不違法。但若同時教導或協助使用者安裝連結至非法影音內容的APP,或是販賣內建這類APP的電視盒,就極有可能被認定違反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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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erplexity.ai/search/fan-mai-android-tv-dian-shi-he-PUseJIekRaCkAu4SaZfF5w#0
販售Android TV電視盒並教導安裝非法APP,根據台灣著作權法,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2025年修訂的著作權法明確規範,販售或製造內建或指導安裝非法影音APP的機上盒,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科罰金新台幣50萬元以下。即使機上盒本身未內建非法APP,若有指導、協助安裝或提供預設路徑供安裝非法APP也將構成違法。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8款及第93條,明訂製造、輸入、販售載有非法影音內容APP或協助安裝者的刑事責任。
立法院於2019年三讀通過修法,明確將販售或協助安裝非法影音APP的行為定為犯罪,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50萬元以下罰金。
如指導、協助安裝非法APP,即使盒子本身未內建非法程式,也會被視為違反著作權法。
民眾觀看非法影音的法律責任
購買及單純觀看非法機上盒影音內容的民眾,目前不具刑事責任,但其提供者和販售者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實務與案例
多起針對販賣及製造內建或提供非法APP安裝指導的機上盒業者的司法案件。
市售純淨版機上盒若未內建非法APP且無協助安裝並無涉侵權,但一旦涉及指導安裝即違法。
總結,販售Android TV盒子並教導安裝非法APP在台灣屬違法行為,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和罰金,建議遵守著作權法,避免涉及非法侵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