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回台帶「玉米腸」罰20萬 女哭懊悔:我粗心
忘了...回台帶「玉米腸」罰20萬 女哭懊悔:我粗心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5%BF%98%E4%BA%86-%E5%9B%9E%E5%8F%B0%E5%B8%B6-%E7%8E%89%E7%B1%B3%E8%85%B8-%E7%BD%B020%E8%90%AC-%E5%A5%B3%E5%93%AD%E6%87%8A%E6%82%94-%E6%88%91%E7%B2%97%E5%BF%83/ar-AA1IDwKT?ocid=msedgdhp&pc=U531&cvid=7434bd3311b040f7945f47279b40db01&ei=66
台灣女子羅小姐在杭州買伴手禮時,不慎將含肉的「玉米澱粉腸」帶回國,慘遭海關重罰20萬元!她在網路上分享經歷,提醒大家勿帶肉製品入境。防檢署說明,泡麵或罐頭因高溫殺菌可帶,但真空包裝肉條、香腸或肉鬆不行,許多食品如五仁月餅、鳳凰捲和部分青團也含肉,須特別留意。羅小姐懊悔表示:「我真的忘了這件事,直到過海關才想起來!」她坦言自己剛畢業,只能用分期付款還清罰款。
一名女子因疏忽將含有雞肉和豬肉的「玉米澱粉腸」帶回台灣,被罰款20萬元。羅小姐在杭州購買伴手禮時,將玉米澱粉腸放入行李箱中,但回台時竟忘記了這件事,直到過海關才想起來。事後,她在網路上分享自己的經驗,提醒大家注意。防檢署也說明,含肉泡麵或罐頭因經過高溫殺菌處理可以帶回台灣,但真空包裝肉條、香腸或封罐肉鬆則不行,許多看似不含肉的食品如五仁月餅、鳳凰捲和部分青團也含有肉,需特別留意。
PS.政府規定網頁: https://web.customs.gov.tw/taipei/singlehtml/3130?cntId=cus2_177441_3130
心得: [出國/旅遊/伴手禮/點心 VS 罰款/處罰/罰錢] 沒用知識+1 ~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One thought on “忘了...回台帶「玉米腸」罰20萬 女哭懊悔:我粗心”
臺北關呼籲旅客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https://www.mof.gov.tw/singlehtml/384fb3077bb349ea973e7fc6f13b6974?cntId=7846ee6fdc6e44778d3e16376de34694
臺北關表示,自111年邊境逐步開放,來臺旅客人數亦日益增加,該關特別呼籲旅客,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時,應主動擇紅線檯向海關申報。
臺北關提醒,肉製品係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入境時應主動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旅客攜帶未經檢疫之活動物及其產製品入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之規定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如係自最近3年發生非洲豬瘟國家攜入豬肉產品,初次違規,裁處20萬元罰鍰,再次違規則加重罰鍰100萬元。此外,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區攜入家禽產品,初次違規,裁處3萬元罰鍰,再次違規加重罰鍰30萬元,第3次違規則加重罰鍰100萬元。
臺北關另說明,植物產品部分,屬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7條應施檢疫物品,亦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旅客攜帶未經檢疫之植物及其產製品入境,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25條之1規定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為阻絕動、植物傳染病於關口,臺北關將持續加強與防疫檢疫機關合作,也歡迎各界踴躍提供檢舉走私情資(檢舉專線:0800-038265、非上班時段:03-3982308),俾杜絕未經主管機關檢疫之動植物產品進口。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或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檢疫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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