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敘俊《金秘書》中狂嗑醬蟹! 爆出開告餐廳「求償60億韓元」
朴敘俊《金秘書》中狂嗑醬蟹! 爆出開告餐廳「求償60億韓元」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entertainment/news/%E6%9C%B4%E6%95%98%E4%BF%8A-%E9%87%91%E7%A7%98%E6%9B%B8-%E4%B8%AD%E7%8B%82%E5%97%91%E9%86%AC%E8%9F%B9-%E7%AB%9F%E9%96%8B%E5%91%8A%E9%A4%90%E5%BB%B3-%E6%B1%82%E5%84%9F60%E5%84%84%E9%9F%93%E5%85%83/ar-AA1HS3Pw?ocid=msedgntp&pc=U531&cvid=acd1674f289c4fb2ebe7c9d2bcae9cc8&ei=16
許多在戲劇中登場的餐廳都會用藝人享用美食的劇照當廣告攬客,未料竟因此吃上官司!韓國演員朴敘俊2018年跟朴敏英演出《金秘書為何那樣》,劇中他在某餐廳大嗑「醬蟹」,餐廳自此拿這段劇照放在店家當廣告,朴敘俊方面認為此舉侵害肖像權、導致財產損失,求償韓幣60億元(約新台幣1.4億元),官司結果也在昨(2)天出爐。
根據韓媒《先驅經濟》報導,朴敘俊2018年在韓劇《金秘書為何那樣》中為了博得朴敏英好感,不顧形象大吃當地知名美食「醬蟹」。當時提供場地拍攝的餐廳就抓了劇照做大型輸出,還在上面加上「朴敘俊狂嗑醬蟹的店家」、「連朴敘俊都著迷的醬蟹名店」等廣告文字,從2019年8月到2024年9月之間掛在餐廳外,時間長達5年。不只如此,商家甚至把腦筋動到網路上,在韓國最大入口網站NAVER上進行了連續6年的關鍵字廣告投放。
朴敘俊得知此事後就向餐廳老闆A某開告,認為A某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在餐廳外掛上劇照廣告橫幅,已經侵犯肖像權。朴敘俊還認為自己因為A某的違法行為損失慘重,以一年廣告合約金韓幣10億元(約新台幣2341萬元)來計算,這6年來損失了韓幣60億元。除了求償,朴敘俊還要求餐廳下架橫幅,未來若再犯每次都要支付韓幣100萬元(約新台幣2.3萬元)。
A某則反駁無須承擔賠償責任,他認為大型輸出的廣告照片來自電視劇的畫面,早就是廣泛公開的照片,「這不僅沒有傷害到朴敘俊在社會上的評價,廣告贊助商將劇照用在宣傳上早就是行之有年的作法,侵害肖像權根本不成立。」
首爾東部地方法院民事部昨天針對本案作出判決,法院認為雖然藝人的照片、姓名都是公開資訊,但若未經同意就用於營利,這仍是明顯不被允許的行為,因此判朴敘俊「部分勝訴」,A某應賠償韓幣5百萬元(約新台幣11.7萬元),這也是認為A某的餐廳規模不大,考量到餐廳類型、侵害肖像權的形式之下做出的判決。法院還駁回朴敘俊禁止餐廳侵權行為的追加請求,「由於餐廳已經下架橫幅廣告與關鍵字投放,沒有足夠的理由下達禁令。」
稍晚朴敘俊的經紀公司對外解釋,2019年開始就不斷要求餐廳撤下廣告,但餐廳反覆撤下廣告後又重新上架,入口網站的關鍵字投放也是類似狀況,後來甚至直接不甩警告,公司不得已才針對「惡意行為」提告。同時也表示,確實基於廣告代言的價碼而推估損失韓幣60億元,但有鑑於餐廳的經營規模,實際上只求償韓幣6000萬元(約新台幣140.5萬元),而非先前傳出的破億天價。如今一審結果出爐,公司也表示若還有其他惡意嘲諷、二次傷害,甚至侵犯藝人肖像權、人格權等行為,公司都會依法處理,絕不寬貸。
心得:
該店家真是賺爛哈哈(再次驗證知法玩法,法律漏洞就是拿來鑽的)
原來藝人代言這麼好賺沒用知識+1
白嫖案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