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紫光前董座趙偉國被判死刑 緩刑2年

中國紫光前董座趙偉國被判死刑 緩刑2年

中國紫光前董座趙偉國被判死刑 緩刑2年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world/%E4%B8%AD%E5%9C%8B%E7%B4%AB%E5%85%89%E5%89%8D%E8%91%A3%E5%BA%A7%E8%B6%99%E5%81%89%E5%9C%8B%E8%A2%AB%E5%88%A4%E6%AD%BB%E5%88%91-%E7%B7%A9%E5%88%912%E5%B9%B4/ar-AA1EKUPf?ocid=msedgdhp&pc=U531&cvid=2058a1981f87465d9f7f5673ee633384&ei=64


    中國紫光集團前董事長趙偉國因貪污、為親友非法牟利、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多項罪名,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一審宣判,以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權利全部財產。


    趙偉國過去最為著名的發言,是在2015年曾誇下海口要「買下台積電、合併聯發科」,但最終成為空談。


    根據央視等中國媒體報導,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趙偉國以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處1000萬元人民幣罰金;另就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0萬元人民幣罰金,同時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報導提到,趙偉國於2018年至2021年,利用擔任紫光集團董事長職務之便,與特定關係人李祿媛共謀國有財產,由李祿媛實際控制的公司,低價購買原應由紫光集團購買的房產,透過溢價獲取利益,非法佔有國有資產價值人民幣4.7億元,經核算國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8.9億元。


    此外,趙偉國於2019年指使公司董事,將公司項目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租賃給李祿媛實際經營的公司,致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人民幣4645萬元。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趙偉國的行為構成貪污罪,且貪污金額巨大,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心得: 讓我想起馬雲/中信金辜仲諒/中華聯合集團陳金龍 賺錢(最黑的)最重要是要有命/有本事花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