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炒股判30年棄保潛逃 北檢發布通緝

鍾文智炒股判30年棄保潛逃 北檢發布通緝

鍾文智炒股判30年棄保潛逃 北檢發布通緝


資料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606251


    連一鮑魚前老闆、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被控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等5檔台灣存託憑證(TDR),獲利4億7千多萬,最高法院昨依違反證交法、洗錢等罪,各判鍾8月到9年10月徒刑,合計刑期30年5月定讞;由於鍾文智財力雄厚、儘管台北地檢署實施防逃機制,但鍾文智仍棄保潛逃,檢方已發布通緝。


    北檢指出,檢方昨天下午 4點多,接獲鍾文智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立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承辦檢察官依法對鍾男實施限制出境、出海等境管措施,確認其依法院命令至居所轄區派出所報到情形尚無違常(最近一次應報到日期為3月10日) ,協請轄區分局密切注蒐其行蹤。


    但迄今日中午,鍾文智仍未依法院命令遵期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承辦檢察官有相當理由認為其有逃亡之虞,立即依刑事訴訟法簽發拘票,命警逕行拘提,猶拘提無著,故認其有逃亡或藏匿之情形,今日下午6時,依法發佈通緝。


    鍾文智原先有配戴電子手環,於去年10月17日期滿,但台灣高等法院卻未續行科技監控,引起質疑。


    高院表示,合議庭審酌鍾文智科技設備監控期間屆滿前,他定期赴警局報到情況正常,並有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認為增加2000萬元保證金(保證金共計1億元)應足以有效降低棄保潛逃的可能性,因此於去年10月16日由鍾繳納2000萬元後,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期間,但仍繼續維持限制出境、出海及定期赴警局報處分,其中警局報到部分,至今未接獲警局異常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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