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貪汙假釋出獄 才發現未移送懲戒!台北律師公會回應了
賴素如貪汙假釋出獄 才發現未移送懲戒!台北律師公會回應了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8%B3%B4%E7%B4%A0%E5%A6%82%E8%B2%AA%E6%B1%99%E5%81%87%E9%87%8B%E5%87%BA%E7%8D%84-%E6%89%8D%E7%99%BC%E7%8F%BE%E6%9C%AA%E7%A7%BB%E9%80%81%E6%87%B2%E6%88%92-%E5%8F%B0%E5%8C%97%E5%BE%8B%E5%B8%AB%E5%85%AC%E6%9C%83%E5%9B%9E%E6%87%89%E4%BA%86/ar-AA1v5Oyl?ocid=msedgdhp&pc=U531&cvid=2fc258ad6eee4716a3304c26cbd9ef78&ei=56
賴素如貪汙假釋出獄才發現未被移送律師懲戒 北律回應了 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因台北雙子星弊案遭判決7年6月,2020年12月30日發監,她服刑期間表現良好,入監服刑1384天,10月14日獲准假釋出獄。有媒體報導,有權將她移送懲戒的機關,包括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律師公會,竟都未將她移送,任其保有律師資格。北律今(2)日表示,賴素如已於2020年12月間主動申請退會,迄今均未再申請入會,依法並無將「非會員」的賴移付律師懲戒職權。
賴素如被控在雙子星開發案中,向太極雙星團隊索賄1500萬元,為太極雙星團隊護盤。全案爆發前,賴素如僅收到100萬元前金。2014年10月台北地院一審依違反貪汙罪判刑10年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終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賴素如有期徒刑7年6月。
近日有網路媒體報導,有權將她移送懲戒的機關,包括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律師公會,竟都未將她移送,任其保有律師資格。
北律表示,依律師法第76條第1項第 2 款規定,北律得移付律師懲戒之對象,以「所屬會員」為限。因此,任何領有律師證書之人,如果有違反律師倫理風紀情事,若該人非屬北律會員,即無將其移付律師懲戒的職權。
北律指出,賴素如固曾加入為北律會員,但其已於2020年12年間主動向北律申請退會在案,迄今均未再申請入會。從而,雖賴素如犯收賄罪確定,而有應付律師懲戒情事,但北律依法並無將「非會員」的賴素如移付律師懲戒的職權。
北律表示,現行律師法制係兼採取 「入會審查」及「懲戒淘汰」等方式,以強化律師職業倫理、維護律師形象及綱紀。賴素如現未加入律師公會,依法已不得執行律師業務。又,領有律師證書之人,因特定犯罪行為而有害於律師之信譽者,律師公會得拒絕其入會之申請。
北律強調,將持續與全國律師聯合會等有關機關團體研議修正相關法制之必要,使律師證照管理、入會及懲戒等審查,得能確保律師高度素質以回應社會期待,俾使我國律師制度臻於完善。
心得: 有關係就沒關係(法律漏洞就是拿來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