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人昔奪牌高舉五星旗!轟台灣「沒言論自由」 李東憲入籍中國秀定居證

台人昔奪牌高舉五星旗!轟台灣「沒言論自由」 李東憲入籍中國秀定居證

台人昔奪牌高舉五星旗!轟台灣「沒言論自由」 李東憲入籍中國秀定居證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5%8F%B0%E4%BA%BA%E6%98%94%E5%A5%AA%E7%89%8C%E9%AB%98%E8%88%89%E4%BA%94%E6%98%9F%E6%97%97-%E8%BD%9F%E5%8F%B0%E7%81%A3-%E6%B2%92%E8%A8%80%E8%AB%96%E8%87%AA%E7%94%B1-%E6%9D%8E%E6%9D%B1%E6%86%B2%E5%85%A5%E7%B1%8D%E4%B8%AD%E5%9C%8B%E7%A7%80%E5%AE%9A%E5%B1%85%E8%AD%89/ar-AA1sSltg?ocid=msedgntp&pc=DCTS&cvid=dcc0bde486394aeeb6450a19a466a73f&ei=9


    在2023年亞太壯年運動會中,奪得跆拳道項目銅牌的台灣選手李東憲因領獎時高舉五星旗。李東憲奪牌後,不僅在頒獎台上高舉中國的五星旗受訪更痛批台灣獨裁、沒有言論自由。近日李東憲正式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在抖音炫耀喊:「今天開始我也是有身分的人了!」


    李東憲日前參加在南韓舉辦的亞太壯年運動會,在跆拳道項目踢出一面銅牌,不料其卻拿出代表中國的「五星旗」咬著自己的獎牌上台拍照,賽後受訪更表示「作為中國人,非常驕傲自豪」,引起台灣網友撻伐。


    據了解,李東憲從2013年起多次到中國參加跆拳道比賽,交流的過程中對中國愈加喜愛,最後甚至直接長居廈門。


    李東憲在抖音秀出,今年10月21日剛領到的「台灣居民定居證」,顯示已入籍中華人民共和國,定居在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


    李東憲表示,終於拿到定居證,正式成為定居台胞,「今天開始我也是定居台胞了,下一步就要回祖家祭祖探親」。

10 thoughts on “台人昔奪牌高舉五星旗!轟台灣「沒言論自由」 李東憲入籍中國秀定居證

  1. 中華民國國民 同時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居民定居證

    這樣被發現會喪失中華民國的公民身分嗎?

    1. copilot: 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居民定居證的中華民國國民可能會喪失中華民國的公民身分。這是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認為持有這類證件的人可能已經表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效忠。具體情況可能會因個案而異,建議您向中華民國的相關政府機關或法律專業人士諮詢以獲取更準確的建議。

      gemini: 中華民國國民同時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定居證的法律問題
      一般而言,中華民國國民同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居民定居證,不會自動喪失中華民國的公民身分。

      chatgpt: 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律對於雙重國籍或其他國家身份的擁有者有明確規範,但中華民國政府目前並不會因為你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居民居住證(或稱定居證)而自動剝奪你的中華民國國籍。
      然而,根據《國籍法》第11條,如果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且經確認持有該國國籍,便有可能喪失中華民國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承認台灣是一個獨立國家,因此持有台灣居民居住證並不代表你取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兩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
      但需注意,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若你在外國任職政府機構或從事有損國家利益的行為,有可能會面臨剝奪國籍或其他法律後果。因此,具體情況還是取決於你從事的活動和行為。

      perplexity:根據中華民國的法律,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居民定居證(即大陸居民來台的定居身份)可能會影響中華民國的公民身份。根據《中華民國國籍法》,如果中華民國國民在外國或其他地區取得外國國籍,則可能喪失中華民國的國籍。
      具體而言,若被發現同時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台灣居民定居證,可能會被視為放棄或自動喪失中華民國的公民身份。這取決於具體情況及相關法律解釋,因此建議尋求法律專業意見以獲得準確的解釋和建議。

    2. 豆包AI: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民国在 1949 年已经结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是新的历史阶段。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居民是中国公民。所谓 “中华民国国民” 是历史旧称。台湾居民可以依法申领台湾居民居住证,这是中国政府保障台湾居民权益的举措,是作为中国公民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体现,不存在和已经不存在的所谓 “身份” 冲突的说法

  2. 我有個在醫院服務的朋友回覆我了

    只要有台灣身份有繳健保費就可以 就可以繼續享用健保

    那我終於知道 他就是去騙大陸鈔票 沒用知識+1 & 已羨慕

    1. 有ㄛ!
      剛剛查了一下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台灣民眾在大陸地區設籍(即取得定居資格領有中國身分證)或持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相關權利,未來恐被戶政機關註銷台灣戶籍。
      … 👍厚!

      喜歡對岸滴只管企…
      … 臺灣也不歡迎這種無恥背叛者。

      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9-1

        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
        違反前項規定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臺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臺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但其因臺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臺灣地區人民已在大陸地區設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其在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並向內政部提出相關證明者,不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3. 黃安國籍確定了! 內政部認證「他是台灣人」

    https://star.ettoday.net/news/643505

    資深藝人黃安政治意識強烈,移居大陸多年,日前舉報多位台灣藝人有台獨意識,當中以「周子瑜事件」最為嚴重,最後甚至演變成政治議題,引發許多網友反彈,因此有立委向移民署舉報他,如果查證他確實設籍大陸,將會廢除他台灣人民的身分,內政部移民署經過調查後終於公開結果。

    據《聯合報》報導,在周子瑜事件後,移民署就已經請海基會以公文的方式向大陸查證黃安有沒有大陸籍身分,但是陸方一直都沒有回應,最後移民署調出黃安的出境記錄,發現他都是拿台胞證進出兩岸,所以他確實是台灣人,而且從資料中顯示,他出入大陸的次數相當頻繁。

    此外,內政部官員也表示,大陸公安部明定大陸居民不能夠擁有雙重國籍,只要台灣人在兩岸都設籍,被大陸發現後就會被沒收相關證件,所以只能選擇單一身分,內政部因此認定黃安只有在台灣設籍,沒有大陸籍的身分。不過,就算台灣向大陸查證是否有台籍人士在對岸設籍,大陸方面也不會回應相關問題。

  4. 健保停復保12月23日失效 未見解方

    https://www.msn.com/zh-tw/health/other/%E5%81%A5%E4%BF%9D%E5%81%9C%E5%BE%A9%E4%BF%9D12%E6%9C%8823%E6%97%A5%E5%A4%B1%E6%95%88-%E6%9C%AA%E8%A6%8B%E8%A7%A3%E6%96%B9/ar-AA1ud8Ns?ocid=msedgntp&pc=U531&cvid=0da8e7d698d145a59117f3f9293a6b30&ei=52

    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中的停復保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2年內不修法就會失效。距離期限只剩1個多月,衛福部仍無具體方向,消基會前董事長吳容達擔憂,一旦時限到了、失去法律依據,國人返台馬上受影響,耶誕假期將至,這些人回國能不能復保、就醫,將是一大問題,主管機關不應怠惰,要趕快想辦法因應。

    一位長期居住海外的李姓民眾,因多次返台被要求補繳健保費,提起行政訴訟,遭判敗訴後,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2022年底判決,停保、復保的施行細沒有法律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2年後若不修法就會失效。

    旅外國人回台使用健保,常引起社會詬病。衛福部統計近年停復保實施情形,2019~2020年收入大於支出,但2021年新冠疫情爆發後,連2年都是支出大於收入。2021年保費收入0.82億元,支出1.14億元。2022年收入1億元,支出1.27億元。到了去年則有所好轉,收入3.01億元,支出2.81億元。

    儘管失效期限快到了,衛福部社保司仍表示,目前尚在研議中,要依程序陳核才能確定。而不具名人士分析,出於民意考量,政院較傾向「以不變應萬變」,且如今要修法也來不及。

    「我們從頭到尾反對停復保」。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只要是國民都應強制納保,此事不僅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更惡化了不公不義。至於在海外2年以上、已被除籍者,則建議允許選擇是否退保,一旦退保就比照外國人,等待6個月才能重新加保。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也支持廢除停復保,只要是國民,都有繳保費的義務。健保的精神是「有錢的幫助沒錢的,健康的幫助不健康的」,不應該以「健保不虧」為由,繼續允許停復保。至於駐外人員、出海工作幾個月的遠洋漁工,則可研議是否列為例外對象,剩下的人持續繳保費。

    消基會前董事長吳容達擔憂,當停復保規定失效,就失去了法律依據,接下來將迎來耶誕節假期,長期出國的人回台能不能復保?能不能就醫?主管機關能不能向他們收保費?將是一大問題。空窗期越久,影響越大,須盡快想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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