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女移工沒錢買機票 報警抓自己遣返回泰國
失聯女移工沒錢買機票 報警抓自己遣返回泰國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r/%E5%A4%B1%E8%81%AF%E5%A5%B3%E7%A7%BB%E5%B7%A5%E6%B2%92%E9%8C%A2%E8%B2%B7%E6%A9%9F%E7%A5%A8-%E5%A0%B1%E8%AD%A6%E6%8A%93%E8%87%AA%E5%B7%B1%E9%81%A3%E8%BF%94%E5%9B%9E%E6%B3%B0%E5%9C%8B/ar-AA1qNAwi?ocid=msedgntp&pc=DCTS&cvid=b7dfd3d6118c47248e13fe2fbb46d456&ei=27
在苗栗縣工作的一名36歲泰國籍失聯女移工,由於沒錢買機票返國,竟然到超商逗留後報警抓自己,希望警方將她逮捕後遣返回泰國。警方查明泰籍女移工身份,依程序移請苗栗專勤隊處理。專勤隊則表示,不少失聯移工在台灣打黑工,賺的錢早已匯回國,到案後則辯稱沒錢或借不到錢繳罰款及買機票,最後遣返機票只有政府埋單。
日前苗栗頭份警分局尖山派出所警員巡邏時,接獲轄內一家超商有民眾需要協助。警方到場後發現是一名泰國籍失聯女移工,自稱因沒錢買機票回國,便徘徊超商內不知如何是好,最後想出報警抓自己的方式,希望能被逮捕後遣返出境。
苗栗專勤隊指出,原本失聯移工被移民署專勤隊拘留後,要付清1萬元行政罰款並自付約1萬元機票錢,才得以被順利遣送出國。但今年新修法令自3月1日以後,行政罰款增加為5萬元,加上機票錢約需6萬元,若缺錢只能在收容100天內協助其籌款,再有不足,也只能無奈將其先遣送出國,案由送行政執行。
專勤隊也坦言,類似沒錢「自動投案」移工,也深知台灣最後一定會執行遣返,而失聯移工打黑工賺的錢早已匯回國外家中,到案後則辯稱沒錢或借不到錢來繳罰款及購買機票。最後政府只有出錢先幫移工購買機票,留下「行政執行」案底,未來移工如果要來台,自行繳清欠款才得以順利入境。
心得: 法律就是拿來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