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性騷!OL想偷錄音「怕違法」律師提1情形:能當證據

老闆性騷!OL想偷錄音「怕違法」律師提1情形:能當證據

老闆性騷!OL想偷錄音「怕違法」律師提1情形:能當證據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8%80%81%E9%97%86%E6%80%A7%E9%A8%B7-ol%E6%83%B3%E5%81%B7%E9%8C%84%E9%9F%B3-%E6%80%95%E9%81%95%E6%B3%95-%E5%BE%8B%E5%B8%AB%E6%8F%901%E6%83%85%E5%BD%A2-%E8%83%BD%E7%95%B6%E8%AD%89%E6%93%9A/ar-AA1oLlt2?ocid=msedgntp&pc=DCTS&cvid=c353e96ab5104cc38bca800a097477ad&ei=23


    一名女職員日前遭老闆性騷擾,想當面質問對方,並偷偷錄音留下證據,但又怕會違反《妨害秘密罪》。對此,刑事律師蔣子謙指出,老闆講話時本來就是講給她聽,這段談話沒有秘密性,所以錄音不會違反《妨害秘密罪》。


    蔣子謙日前在IG分享案例,一名公司女職員向他求助,指老闆對她伸鹹豬手,想利用當面質問對方的機會,偷偷錄下對話留下證據,又害怕這個舉動有違法的疑慮,於是向他請教。蔣子謙也解答,這種情形錄音是可以的。


    蔣子謙解釋,因為老闆講的話,就是講給女職員聽的,對女職員來說,這段談話沒有秘密性,且老闆對這段談話也不認知是秘密,所以女職員偷錄音,不會有違反《妨害秘密罪》的問題。


    影片曝光後吸引2.9萬人按讚,許多網友也詢問,「如果是在區公所調解,門口有貼不能錄音,就不能偷偷錄音嗎?」、「我在學校任職,想請問如果學校有清楚表明,禁止開會時錄音,但會議內容可能有損老師權益或自己權益,這種情況下錄音自保可以嗎?另外如果像學生個案,特殊生會議或性平會議等,可以錄音嗎?」蔣子謙也回應,以上情況都是可以的。


    根據刑法第315-1條的《妨害秘密罪》,是指無故錄音竊錄下他人非公開的談話,若成立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錄音工具也會被沒收。


心得: 沒用知識+1

One thought on “老闆性騷!OL想偷錄音「怕違法」律師提1情形:能當證據

  1. 90歲阿公跌倒「看護不在家」!全家想裝監視器 她怒:敢裝就開告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90%E6%AD%B2%E9%98%BF%E5%85%AC%E8%B7%8C%E5%80%92-%E7%9C%8B%E8%AD%B7%E4%B8%8D%E5%9C%A8%E5%AE%B6-%E5%85%A8%E5%AE%B6%E6%83%B3%E8%A3%9D%E7%9B%A3%E8%A6%96%E5%99%A8-%E5%A5%B9%E6%80%92-%E6%95%A2%E8%A3%9D%E5%B0%B1%E9%96%8B%E5%91%8A/ar-AA1oGLSs?ocid=msedgntp&pc=DCTS&cvid=7098276f7c7e41cbb147017f375616c4&ei=7

    「我想問一下,在自己家裝監視器,需要看護同意嗎?」一名網友日前發文,指出高齡阿公前陣子意外跌倒,當時家裡沒人、連看護都不在,事後決定安裝監視器,避免之後再發生同樣的事。怎料,看護聽聞此消息非常不滿,認為安裝監視器是侵犯她的隱私,甚至揚言,如果仍要裝,她一定會開告。
    網友透過匿名公社發文,還原事件來龍去脈,首先談及家中阿公已90歲高齡,因爸爸媽媽白天要上班,他和妹妹則到外縣市工作沒有同住,所以今(2024)年6月份時專門請了看護,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6時許。回顧阿公出事當日,看護解釋當時正好在超市購物,懷疑是阿公睡醒自己跑到客廳後跌倒,姑姑得知消息後,就提議在客廳、廚房和大門安裝監視器。

    沒想到,看護為此相當生氣,認為安裝監視器就是不信任、侵犯她的隱私,儘管網友媽媽說明,鏡頭只拍客廳、廚房,且對準阿公房間,單純怕阿公跑出去,不是監視她,還是無法平息看護的不滿。至於看護的說法,網友補充,「如果要裝,也要經過她的同意,否則我爸媽是違法的,她說她兒子女兒都是律師,如果我們仍要裝,她一定會告我們」。

    貼文一出,部分網友們覺得有貓膩,或許應該換一名看護,「說是尊重她,但她的態度很明顯的有問題」、「每個看護都這樣搞根本是欺負雇主」、「是怕看護侵犯阿公好嗎」、「我看安裝個行車紀錄器好了,我怕阿公走路太快」、「這樣講就更要裝,覺得有鬼」。


    內行人士則強調,「如果是在工作場所中安裝監視器監看工作環境,原則上是合法的;除非你是裝在侵犯員工隱私權的地方,比如更衣室 廁所 員工休息室等場所」、「工作場所裝監視器是老闆的自由」、「不用看護同意但是要告知,她如果反對換看護即可」。

發表迴響

你的電子郵件位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