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牌亂象不修法? 網看道交條例罰金嗆:交通部休眠中
假車牌亂象不修法? 網看道交條例罰金嗆:交通部休眠中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5%81%87%E8%BB%8A%E7%89%8C%E4%BA%82%E8%B1%A1%E4%B8%8D%E4%BF%AE%E6%B3%95-%E7%B6%B2%E7%9C%8B%E9%81%93%E4%BA%A4%E6%A2%9D%E4%BE%8B%E7%BD%B0%E9%87%91%E5%97%86-%E4%BA%A4%E9%80%9A%E9%83%A8%E4%BC%91%E7%9C%A0%E4%B8%AD/ar-AA1oEUeV?ocid=msedgntp&pc=DCTS&cvid=4b7d6199e69d413ba02c8f6ab70bdff3&ei=19
一名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表示,感嘆台灣法律很奇葩,掛假車牌有抓到罰1萬800元,超速可罰到3萬6000元,如果一開始買車就買假車牌,在國道時速超過180公里被拍到也不怕,遍地監視器也無能為力,批評政府不作為,「你各位繳牌照稅燃料稅的都白癡,大家都應該來掛假車牌啊」。
貼文引起許多人也跟著抱怨,「假車牌多到靠北」、「交通部一直是休眠ing」、「假車牌上路還不用被壓掉,有夠奇妙」、「沒聽過掛假牌被抓去關的」、「真的欸,連路邊停車費都不用繳」、「掛假車牌還不一定會被抓」、「這種掛假牌的絕對不會傻傻被攔停」、「有政府會做事,黑道都說讚」。
也有網友痛批現行法律完全沒嚇阻力,「判決書系統打開,隨便看一件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叁拾日,翻好幾件都是拘役30天,ㄏㄏ」、「根本輕到可悲,然後沒人要修法」、「台灣法律真的是笑話,沒人想修法」、「假車牌如果林士傑沒被殺,政府還不太想抓咧,自己去申訴,不然就自認倒楣去換牌」、「正牌申訴也是叫你換,不然來一張(罰單)申訴一次」。
現今使用假車牌的處罰確實不重,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3款,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涉及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心得: 法律就是拿鑽漏洞用的 [沒用知識+1 / 低成本高賠率(高獲利) / 書中自有黃金屋…]
2 thoughts on “假車牌亂象不修法? 網看道交條例罰金嗆:交通部休眠中”
不是超速繳不起,而是遮牌更有性價比(CP值)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6920341
有網友日前發現
遮牌只要罰4800
超速還可能罰12000 + 扣牌
超速可能要扣牌+重罰
假車牌重罰7.2萬新制急喊卡 交通部曝原因 ~配套跟不上 有政府會做事好安心?
https://www.msn.com/zh-tw/news/living/%E5%81%87%E8%BB%8A%E7%89%8C%E9%87%8D%E7%BD%B07-2%E8%90%AC%E6%96%B0%E5%88%B6%E6%80%A5%E5%96%8A%E5%8D%A1-%E4%BA%A4%E9%80%9A%E9%83%A8%E6%9B%9D%E5%8E%9F%E5%9B%A0/ar-AA1IxRql?ocid=msedgdhp&pc=U531&cvid=c111b3c5a1564907a52d6df0a4b3954d&ei=35
立法院5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使用假車牌將重罰7萬2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新制原定明(15)日上路,但交通部稍早表示,由於準備作業尚未完成,將延後實施,時程未定。
交通部修法規畫,提高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行駛、使用吊銷、註銷的車牌,以及車牌借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車牌的罰鍰,可處汽車所有人的罰鍰從現行3600元至1萬800元,提升至3600元至3萬6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未領用牌照行駛、牌照吊扣期間行使、已領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車牌、牌照經吊銷仍行駛、報廢登記車輛行駛及號牌遺失不報請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等行為,將直接對汽車所有人處最高額的罰鍰3萬6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針對使用偽造、變造及矇領車牌,將處汽車所有人最高額再加倍的罰鍰,可重罰7萬2000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如果偽造變造他車車牌、違規致人傷亡,或是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可沒入車輛。
另增訂汽車駕駛人未領用牌照行駛、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牌照吊扣期間行使、已領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車牌、牌照經吊銷仍行駛、報廢登記車輛行駛及號牌遺失不報請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之汽車,依最高罰3萬6000元。
不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施行日期,交通部原報行政院建議為7月15日,但今日說明將延後實施。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指出,因本次修正罰鍰分類較多,且另有累犯不同計算規定,以及增加多項車輛移置保管規定,公路監理裁罰資訊系統調整及測試、相關車輛移置保管執法準備、第一線人員教育訓練等,均較原預期所規劃時程需再多些時間,交通部於施行準備作業期間將持續加強防制宣導,待完成施行準備作業後將即施行。
心得: 趁還沒實施用力賺性價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