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滑輪場「跌倒骨折」提告求償逾百萬 法官認定須自承風險判駁回

網紅滑輪場「跌倒骨折」提告求償逾百萬 法官認定須自承風險判駁回

網紅滑輪場「跌倒骨折」提告求償逾百萬 法官認定須自承風險判駁回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7%B6%B2%E7%B4%85%E6%BB%91%E8%BC%AA%E5%A0%B4-%E8%B7%8C%E5%80%92%E9%AA%A8%E6%8A%98-%E6%8F%90%E5%91%8A%E6%B1%82%E5%84%9F%E9%80%BE%E7%99%BE%E8%90%AC-%E6%B3%95%E5%AE%98%E8%AA%8D%E5%AE%9A%E9%A0%88%E8%87%AA%E6%89%BF%E9%A2%A8%E9%9A%AA%E5%88%A4%E9%A7%81%E5%9B%9E/ar-BB1lk0ZT?ocid=msedgntp&pc=DCTS&cvid=8ba67eb35aaa4b0c9503d57eb4d3c67e&ei=15


    劉男2023年間到中市網紅店「Roller186」滑輪場玩,穿業者鞋具練習滑行,轉彎摔倒導致右腳骨折,他以地板不平整及鞋具有問題,提告向業者求償逾百萬元。法官勘驗現場影像及水平儀檢測等結果,認定地面平整、滑輪鞋合格,而劉滑行動作不符業者提醒自我保護要領,應自我承擔風險,判決駁回,可上訴。


    劉指控,他2023年5月1日晚間到大魯閣公司經營的「Roller186」滑輪場新時代館玩,疑似場地地板不平整或鞋具的鞋距有異,造成他滑行時左腳瞬間停止,導致人往後滑倒、屁股坐地,右腳骨折受傷,送醫治療診斷需休養3個月,並追蹤治療,劉提告求償醫療費、工作損失等共148萬餘元。


    業者抗辯,劉購票、同意消費規範後入場,換穿業者提供的鞋具及護具到新手區練習,現場透過廣播、電視、及投影等定時輪播安全宣導及自我保護要領;劉滑行轉彎時因自身重心不穩,向後摔倒而受傷,現場服務人員聯繫駐場護理人員檢傷,通報119,並陪同到急診就醫。


    法官勘驗案發時地的監視器影像、業者提供的水平儀檢測結果,場地並未凹凸不平;滑輪鞋為2023年4月購入,由經濟部準檢驗局台中分局檢驗合格,而認定場地及滑輪鞋的規格、品質等均屬正常。


    法官認為,劉滑行時重心不穩,未依業者提示的自我保護安全要領,將身體重心往前傾,導致雙腳瞬間向前滑、屁股跌坐,壓到右腳小腿而受傷,為參與滑輪運動應自我承擔的風險,與業者契約履行及服務人員行為無關,也沒有因果關係,判決駁回。


心得: 沒用知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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