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男童「獨居」空屋2年 母住5公里外冷眼看兒洗冷水澡、吃罐頭止飢

9歲男童「獨居」空屋2年 母住5公里外冷眼看兒洗冷水澡、吃罐頭止飢

9歲男童「獨居」空屋2年 母住5公里外冷眼看兒洗冷水澡、吃罐頭止飢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world/9%E6%AD%B2%E7%94%B7%E7%AB%A5-%E7%8D%A8%E5%B1%85-%E7%A9%BA%E5%B1%8B2%E5%B9%B4-%E6%AF%8D%E4%BD%8F5%E5%85%AC%E9%87%8C%E5%A4%96%E5%86%B7%E7%9C%BC%E7%9C%8B%E5%85%92%E6%B4%97%E5%86%B7%E6%B0%B4%E6%BE%A1-%E5%90%83%E7%BD%90%E9%A0%AD%E6%AD%A2%E9%A3%A2/ar-BB1heAqG?ocid=msedgntp&pc=DCTS&cvid=5de37a93d16f4659b7ad0c6970ac76b4&ei=55


    綜合外媒報導,法國一名36歲女子將9歲兒子遺棄在一處沒有暖氣、沒有電的公寓獨自生活長達2年,男童每天洗冷水澡,每天三餐吃偷來的餅乾、罐頭,還有鄰居家種的番茄。內爾薩克市長芭芭拉(Barbara Couturier)表示,男童生活環境如此艱困,但還是每天準時上學,是個成績優異的好學生,「他天天面帶微笑,總是把自己整理得很乾淨,而且又有禮貌,完全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遭遺棄」。


    據報導指出,男童的母親跟伴侶的住處就在男童居住的公寓5公里外,但男童母親只會偶爾帶食物來探望,日常都靠鄰居幫忙接濟,因為不忍心男童長時間挨餓,才會報警。


    男童母親看到警方上門,堅決否認遺棄兒子,但男童鄰居作證指出,男童確實獨自生活在公寓,警方上門查看,發現男童居住的公寓內只有一個空的冰箱,屋內沒有一件大人的衣服或是生活的跡象。男童被安排住到寄養家庭後,母親在2023年也只來探望過兩次,讓男童傷透心表示再也不想見到母親。


    根據《CTWANT》報導,法院最後因為這名母親狠心遺棄未成年人,判處她18個月監禁,緩刑12個月,包含6個月實刑,另外6個月受到電子監控,且探視權已被暫停。


心得: 阿彌陀佛 這男童太強了

2 thoughts on “9歲男童「獨居」空屋2年 母住5公里外冷眼看兒洗冷水澡、吃罐頭止飢

  1. 87歲失智婦「生活無法自理」2兒都不養!法官判准了 關鍵曝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87%E6%AD%B2%E5%A4%B1%E6%99%BA%E5%A9%A6-%E7%94%9F%E6%B4%BB%E7%84%A1%E6%B3%95%E8%87%AA%E7%90%86-2%E5%85%92%E9%83%BD%E4%B8%8D%E9%A4%8A-%E6%B3%95%E5%AE%98%E5%88%A4%E5%87%86%E4%BA%86-%E9%97%9C%E9%8D%B5%E6%9B%9D/ar-AA1oo3wE?ocid=msedgntp&pc=DCTS&cvid=2d19cb6f3b5447f2a91c2c90b20767b9&ei=27

    2名兒子聯合指控,母親阿美(化名)在他們年幼時棄養至今,皆由父親照顧長大成人,母親未曾盡保護、教養責任,導致他們的成長背景缺少母愛。日前這2名兒子接獲社會局追討安置費用,經法院審理,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經法院審理,發現阿美與2名兒子的父親無婚姻關係,2兒出生後就由養父領養2人,並扶養長大。而阿美現年已87歲,依其稅務財產所得資料顯示,她名下無財產,財產總額均為0元。

    由於阿美本身有輕微失智、中聽及答非所問,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生活無法自理。經調查,阿美每年領有重陽禮金2000元、健保局全額補助9912元,及自2020年1月起每月領有3772元老人年金,對此法院認為,以阿美現有的資力,不足以維持每年最低生活,有受扶養之必要。

    審理時,阿美大兒子表示,弟弟出生後都與他住在一起,完全不知母親去向,也從未被照顧扶養。加上養父無能力扶養弟弟,所以弟弟小時候會去育幼院,後來養父有能力時,有養育弟弟至國小五年級,之後就由他扶養弟弟。

    法官認為,阿美既為人母,就應依法完成扶養義務,但自2兄弟出生後至成年之際,阿美均未盡扶養義務,對於他們的成長過程也缺乏照顧,阿美無正當理由,全然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2人對母親之扶養義務,應予免除。

  2. 街友爸有生之年「月討2萬扶養費」榨乾兒子薪水 法官駁回理由曝光

    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E8%A1%97%E5%8F%8B%E7%88%B8%E6%9C%89%E7%94%9F%E4%B9%8B%E5%B9%B4-%E6%9C%88%E8%A8%8E2%E8%90%AC%E6%89%B6%E9%A4%8A%E8%B2%BB-%E6%A6%A8%E4%B9%BE%E5%85%92%E5%AD%90%E8%96%AA%E6%B0%B4-%E6%B3%95%E5%AE%98%E9%A7%81%E5%9B%9E%E7%90%86%E7%94%B1%E6%9B%9D%E5%85%89/ar-AA1p5qBL?ocid=msedgdhp&pc=DCTS&cvid=21b0e347f2a2424a895e6e04f99a0262&ei=12

    年近70歲阿宇(化名)娶了2任妻子,最後皆以離婚收場,阿宇後因高齡工作難尋而淪為街友,為了不想再過著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因而對其子提告聲請扶養費,要求兒子每個月支付20745元,直至死亡;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因為1理由駁回阿宇請求。

    判決指出,阿宇主張自己年近70歲,居無定所,很難找到工作維生,也沒有財產可供維持生活,與第一任妻子所生的兒子已經離世,因而決定與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兒子聲請扶養費,要求他在自己有生之年,一個月需要支付20745元生活費。

    阿宇兒子認為,目前自己工作及收入不穩定,平均月收僅2萬多元,還要扶養妻子和一名未成年子女,根本無力負擔阿宇聲請的扶養費;阿宇兒子指出,且父親長年遊手好閒,年幼時未盡到扶養義務,請求法官免除對父親扶養義務。

    台南地方法院認為,阿宇確實無所得、無財產,生活陷入困境,兒子依法得負起扶養義務,但阿宇自兒子到出生前,也確實沒有盡到扶養義務,要求兒子負擔阿宇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而駁回阿宇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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