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議員夢碎!謝和弦遭踢出候選名單
當議員夢碎!謝和弦遭踢出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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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14日)審查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及縣(市)議員選舉候選人資格,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候選人部分,共有7人不符合規定,其中包括日前宣布參選的藝人謝和弦,因其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尚未執行完畢,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中選會指出,第5選區謝和弦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按,於111年6月23日經新北地院判決確定,處4年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依111年9月6日台灣高等警察署刑案紀錄簡附表,其尚未執行完畢,核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情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對此,謝和弦老婆陳緗妮稍早回應表示,由於執法流程日期上有一些出入,因此後續會提出訴願書,同時提交資料說明。
心得: 又學到一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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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和弦不能當議員候選人提假處分 法官火速裁定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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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參選台北市議員的謝和弦遭中選會取消參選資格,他委由蘇煥智律師18日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提出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9日認為選舉登記期間截止、9月2日前,謝男尚未將刑事判決宣告刑所易科之罰金全數繳納完畢,他的假處分聲請不具必要性,裁定駁回。可抗告。
謝男因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確定,檢察官准予易科罰金及分期付款,謝在今年10月14日提前繳納罰金執行完畢,但他申請登記台北市議員候選人,遭中選會以經判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處分不准許。
謝主張中選會是違法的行政處分,且選舉訂於11月26日舉行,抽籤日10月21日後,選舉公報及選舉票即將印製,故有急迫性,他無法參與選舉有不可回復之損害,有必要於提起本案訴訟前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請法院裁定中選會將他暫列候選人名單,參與選舉活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有無消極資格條件之判斷時點,是以「登記期間截止時」為準,而不是以「公告時」作為消極資格條件有無之判斷準據,謝沒有在9月2日前將刑事判決宣告刑所易科之罰金全數繳納完畢,其所受刑罰應屬尚未執行完畢。
合議庭指出,如果暫時准許謝男參選,使其滿足存在蓋然性不高之本案權利,勢必干擾其他符合參選資格者的得票情形,影響選舉結果,他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聲請不具必要性,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