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畢業笑妻學歷低、搭的公車沒他去的機場多 判離!
政大畢業笑妻學歷低、搭的公車沒他去的機場多 判離!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735606?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linepush
陳姓男子自恃政治大學畢業,鄙視沒念大學的髮妻,多年來頤指氣使甚至動粗,還自認去過的機場比妻子搭過的公車多;陳妻不再忍,提離婚。法院開庭,女兒證稱母親擔心回家是否能活著,父親也吼著要讓母親「上社會版」,最高法院5月判離確定。陳提再審,稱無法證明前妻不堪同居虐待,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他的主張無理,駁回再審。
陳姓夫妻1973年結婚,婚後共同在台北市大安區經營公司,兩個女兒已成年。「我認為他愛我媽媽的方式像是主人愛奴隸,他想取走她的一切,然後強迫她回到他身邊,並聽命於他」女兒如此描述。
妻子指控,丈夫長期以文字、言語指責她,又控制經濟,她無法再繼續相處,因此訴請離婚。她說,丈夫笑她沒念過大學,且常常用力甩門,只要討論事情不如他的意,就咆哮三字經;2017年兩人分居期間,丈夫把聯名帳戶內的30萬美元全轉進自己的戶頭,又強占她名下不動產權狀。
「以前為了孩子、公司忍耐,但分居後他不但沒反省,還把財產占為己有」妻子認為自己在婚姻中沒有過失,現在她已對婚姻沒有期待,無法繼續和他生活。
女兒證稱,有次台灣半夜時分,母親打電話給住在美國的她,電話傳來尖叫聲、哭聲,母親訴說遭父親掐脖子,她很擔心自己的安全。有次女兒回台,還看到母親的臉上有瘀青。台北地院判陳姓夫妻離婚,且陳須給付妻子80萬元。
高等法院審理時,發現陳姓男子不斷強調自己「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學識、人品、能力、品味、高尚程度、工作努力、治事嚴謹絕不輸給妻子」,還說即使妻子比他強,也是他調教的,因為他「經過的機場比妻子搭過的公車還多,照他的方式去做,才是較好、較正確的方式」,因為他在外擋風遮雨,妻子才有好生活。
高院批陳在在強調自己高人一等,認為兩人不在同一水平等級上,且輕視妻子跳舞等社交活動。高院指文字可思考後再書寫,陳以文字表達時都已經無法控制情緒,怎麼能期待兩人能理性、溫和對話。最高法院認為陳上訴不合法,判兩人離婚確定。
陳不甘敗訴,仍提再審,但高院認為他的主張一部分不合法、一部分顯無再審理由,因此以判決駁回。
心得: 我也沒去過機場,也很少搭公車,我果然也很遜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