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介紹
二代健保介紹
資料來源: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A8%E6%B0%91%E5%81%A5%E5%BA%B7%E4%BF%9D%E9%9A%AA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91FF4945CF7E015B&topn=3185A4DF68749BA9
https://blog.simpany.co/rent-withholding-tax/
二代健保於2013年1月1日實施並開徵補充保險費。補充保險費的費率,依照二代健保法修正案規定為2%(2016年1月起改為1.91%),且計算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0萬元;也就是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時,以新臺幣1000萬元來計算,不再往上加;同時也設有下限為新臺幣5000元(現為新臺幣19273元)。[14]。 二代健保實施後,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一般保險費外,投保單位、民眾符合以下條件時,須計收補充保險費:
投保單位: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所得稅格式代號50)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應按補充保險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 計費公式:(僱主支付薪資所得總額-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 補充保險費率(2016年1月起為1.91%)
民眾:如有高額獎金等以下6項收入,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應於給付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彙繳健保署。 計費公式:補充保險費費基 × 費率(2016年1月起為1.91%)[15]
個人補充保險費
高額獎金:所屬投保單位給付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兼職所得: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的薪資所得。但無一定僱主的民眾除外。
執行業務收入:投保金額已計入執行業務所得計算者,其執行業務收入,不在此限。
股利所得:按現金股利扣取補充保險費。
利息所得:指所得稅法第14 條第1項第4類所稱之利息所得:凡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利息之所得。所以如郵政存簿儲金之利息及依法律規定分離課稅之利息等都要扣取補充保險費。
租賃所得:個人租給公司、企業、機關的租金收入。
不需要繳補充保費的所得
個人海外所得。
個人退職所得。
境外基金。但國內投信發行基金、ETF,配息金額若達新臺幣5,000元也將會被課徵補充保險費。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補助費,不需要收個人補充保險費。(凡是補助性質之給與或代金,都不列入扣繳補充保險費獎金項目,例如結婚補助、教育補助費、旅遊補助、喪葬補助、學分補助、醫療補助、保險費補助、交際費、差旅費、差旅津貼、工作服代金、作業用品代金、慰問金、補償費,或者中樂透或彩券的獎金等。但以上僅限於公務人員。)
教師/教授,限制為班導師之導師費。導師費不包含於二代健保應扣取補充保險費6項所得及收入,故不須扣取補充保費。
教師/教授的超鐘點費(所得稅編號50之薪資所得),不用扣繳補充保險費。
學校專案人員於其正常工作時間外(下班後或例假日),兼領非屬本職工作之臨時性酬勞(如出席費、監考費及翻譯費),該筆薪資所得如為所屬投保單位所支付,且非具獎勵性質之給予,不列入個人補充保險費全年累計超過投保金額4倍之獎金計算,亦不計兼職所得之補充保險費。
企業若有另外成立一家有統一編號的職工福利會,統籌處理員工各類福利事項,則不用扣繳補充保險費。
財產交易所得:出售房屋,屬於所得稅法上之財產交易所得,尚非屬補充保險費之扣取範疇。
公式:計費所得或收入 × 費率1.91%
保險對象應扣取補充保險費項目之上、下限
計費項目 |
下 限 |
上 限 |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
無 |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
兼職薪資所得 |
單次給付金額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之薪資所得。 |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執行業務收入 |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
股利所得 |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20,000元。(註2)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1.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金額扣除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之股利所得部分以1,000萬元為限。 2.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利息所得 |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租金收入 |
單次給付達20,000元(註2) |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
二代健保官方計算網頁: https://www.nhi.gov.tw/Nhi2/CountInsurance.aspx
民間二代健保(房租)計算網頁: https://simpany.co/rent-withholding-ca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