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地震)敏感區 介紹與查詢

地質(地震)敏感區 介紹與查詢

地質(地震)敏感區 介紹與查詢

資料來源:http://charleslin74.pixnet.net/blog/post/444287354

 

使用門牌查詢地段地號 http://easymap.land.moi.gov.tw/R02/Index
使用地段地號查詢是否為地質敏感區 http://gis.moeacgs.gov.tw/gwh/gsb97-1/sys_2014b/

 

針對四個地質敏感區個別做介紹:

一、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

  地質遺跡指在地球演化過程中,各種地質作用之產物。地質遺跡分布區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

1. 有特殊地質意義。

2. 有教學或科學研究價值。

3. 有觀賞價值。

4. 有獨特性或稀有性。

  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是屬於保育類的地質敏感區,基本上並不會對民眾的生命財產造成威脅,反而是人類的開發行為可能會危害到這些具有特殊價值的地質景觀,因此劃設地質遺跡地質敏感區的目的,主要是在避免土地開發行為破壞地質遺跡,也希望能讓民眾更深入的瞭解我們所在的這片土地。

二、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

  地下水補注區指地表水入滲地下水層,且為區域性之地下水流源頭地區,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

1. 為多層地下水層之共同補注區。

2. 補注之地下水體可做為區域性供水之重要水源。

  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劃定公告的主要目的,為保護地下水資源,要求位於地質敏感區範圍內土地開發行為須加強調查評估,並無限制或禁止開發相關規定。

三、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

  活動斷層指過去十萬年內有活動證據之斷層。活動斷層受其兩側易受活動斷層錯動或地表破裂影響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位於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內的土地並非完全被禁止使用,但需要藉由基地地質調查與地質安全評估來確定土地開發行為的適當性,遠離災害風險較高區域或因應風險大小調整土地利用強度與密度,以提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與安全性,避免未來斷層活動時造成重大災害與損失。

四、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

  曾經發生土石崩塌或有山崩或地滑發生條件之地區,及其周圍受山崩或地滑影響範圍,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劃定者為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的目的,以提醒未來此地區之新興開發事業須依地質法特別加強調查,注意可能發生之山崩與地滑災害,評估因山崩或地滑現象對土地開發行為基地之影響或開發行為對坡地穩定性之影響,規劃適當防治措施,降低災害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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