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預付卡訂使用期限 違規!
電信預付卡訂使用期限 違規!
自由時報記者陳炳宏、吳伯軒/綜合報導〕電信業者標榜免月租、免綁約、可依據用量需求再儲值的電信預付卡,消基會調查十一件預付卡商品後發現,全都違反不得記載「使用期限」規定,預付卡一經儲值,一般卡期限為一百八十天,上網儲值卡期限更僅有三十天,並非一直到金額扣除完畢,百分之百違規。
消基會調查十一件 全都設限
消基會本月初檢視十一件預付卡商品,皆為儲值卡,其中七件為一般金額儲值卡,四件為計量型上網儲值卡,一般儲值卡售價九十九至三百元不等,計量型上網儲值卡均為一GB一百八十元。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業者不僅規定使用期限,退款與履約保證也違法,例如中華如意卡及亞太、遠傳等在網頁中,多載明逾期後第七個月得加收保管費直至金額扣光,但消基會去電客服,又被告知不扣保管費,且可退費。
消基會質疑,沒打電話問就變成冤大頭,如何確保消費者權益?且預付卡許多使用族群是外籍遊客,電信業者擺明吃定外國人不會主動詢問的特性,呼籲NCC不要再放任不管,業者應儘速改善。
NCC︰儲值卡不得限制期限
NCC昨發新聞稿指出,儲值卡不得限制使用期限,且上網儲值卡逾期未用完的傳輸量,應自動折抵為通信費用,NCC將查核業者有無依規定辦理,督促改善。
NCC承辦人員指出,所謂無使用期限是指儲值卡未啟用前的有效時間,一旦輸入電話sim卡啟用後,使用期限需視消費者與各電信業者契約而定,就像真空食品可存放多年,但開封後會有保鮮期限,消費者要注意使用契約。
業者︰餘額可退 不收保管費
電信業者則紛強調,餘額可退費且不收保管費,網頁若有誤將修正。遠傳表示,門號係屬電信資源,如果不用,理應凍結後再回收釋出,所以設定使用期限,但過期後餘額不會收取保管費,消費者可轉到其他門號或申請退款;台哥大也表示,門號回收後將保留一百八十天,餘額可轉其他門號或退款。
7Mobile也表示,語音易付卡到期後,消費者可將存摺封面傳真至客服申請電匯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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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預付卡餘額抵話費 2電信公司未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