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義弒親詐保案逆轉無罪 遭羈押739天獲刑事補償295萬

王忠義弒親詐保案逆轉無罪 遭羈押739天獲刑事補償295萬

王忠義弒親詐保案逆轉無罪 遭羈押739天獲刑事補償295萬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r/%E7%8E%8B%E5%BF%A0%E7%BE%A9%E5%BC%92%E8%A6%AA%E8%A9%90%E4%BF%9D%E6%A1%88%E9%80%86%E8%BD%89%E7%84%A1%E7%BD%AA-%E9%81%AD%E7%BE%88%E6%8A%BC739%E5%A4%A9%E7%8D%B2%E5%88%91%E4%BA%8B%E8%A3%9C%E5%84%9F295%E8%90%AC/ar-AA1VCS1m?ocid=msedgntp&pc=U531&cvid=6982993c32844a698fc06ec771db6168&cvpid=7a02cfb706ba4f77e9d8f7fa35522abc&ei=41


    南投男子王忠義遭控殺害父母案,全案從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到無罪確定,過程曲折,僅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但此部分也尚未確定。王因殺人罪嫌遭受羈押739天,提出刑事補償,近期獲賠295萬餘元。


    王忠義被檢方指控,於2014年將住院父親帶到溪邊,持鈍器攻擊致死,又帶著有身心障礙的母親到溪邊玩水,讓媽媽落水死亡,試圖詐領50萬保險金。


    殺父案經一、二審判無罪,上訴最高院後又發回更審,仍因罪證不足,維持無罪;殺母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經上訴高院後,改判無罪,檢方另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判1年2月,仍可上訴。


    王忠義獲判無罪,去年12月提出刑事補償聲請狀,請求准以每日5千元計算,乘以遭受羈押739日,合計請求369萬5千元。


    台中高分院認為,王忠義遭羈押時約39至41歲,是從事投影機校設工作,工作不穩定,有時也會打零工。自承因遭受羈押導致心理嚴重打擊,對於名譽損害重大。


    高分院認為,檢方認為應該將過失致死罪判決結果,列入補償金額決定考量,但本件過失致死罪尚未確定,依刑事補償法所定,難以該罪當作考量因素。


    高分院說,王忠義並無違反刑補法之逃亡、滅證、偽證、誤導偵查。認為以每日4千元補償較為適妥,合計得請求295萬6千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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