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娶妻答應「給168萬聘金」婚後卻裝死!岳父怒告 法院判必須給錢
他娶妻答應「給168萬聘金」婚後卻裝死!岳父怒告 法院判必須給錢
資料來源: https://www.msn.com/zh-tw/news/other/%E4%BB%96%E5%A8%B6%E5%A6%BB%E7%AD%94%E6%87%89-%E7%B5%A6168%E8%90%AC%E8%81%98%E9%87%91-%E5%A9%9A%E5%BE%8C%E5%8D%BB%E8%A3%9D%E6%AD%BB-%E5%B2%B3%E7%88%B6%E6%80%92%E5%91%8A-%E6%B3%95%E9%99%A2%E5%88%A4%E5%BF%85%E9%A0%88%E7%B5%A6%E9%8C%A2/ar-AA1PhOvf?ocid=msedgdhp&pc=U531&cvid=1ea41771f33a4a4f9ec7d5eda38da08b&ei=30
一名男子小明(化名)2015年迎娶妻子時,跟妻子的家人簽署協議,同意支付168萬元聘金,其中18萬元先支付,餘額則分期每月2000元支付,但他婚後卻不履行協議,9年後岳父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協議有效,判處小明須立刻支付19萬6千元,且今年7月起須每月支付2000元至2078年10月止。
根據判決書指出,事件起源於2015年,小明迎娶妻子時,向岳父小華(化名)表明願支付168萬元聘金,不過雙方考量小明的經濟能力後,雙方決定簽訂書面契約,小明結婚時須先支付18萬元聘金,剩餘款項則以每月5日支付2千元的方式分期給付,直至付清為止。
然而,小明婚後卻未依協議履行分期付款,導致岳父提起強制履行訴訟,要求小明給付未支付的款項及遲延利息,且考量小明未來仍無法如期給付,亦提起將來給付之訴。
小明則辯稱,他當時遭到小華「刁難婚禮」才被迫簽協議,認為這份協議已違反公序良俗,應為無效,且雙方協議也約定禮金應全部由男方收領,但婚禮當天岳父卻擅自拿走禮金,導致協議條件未達成,故無履行協議義務。
法院審理後,認為我國傳統習俗,男女婚嫁時,男方給予聘金屬於一般社會禮俗,並非並非屬不法或社會不能容忍之行為,至於禮金部分,小華簽約時就說「聘金歸聘金、禮金歸禮金」,協議中也未提到禮金,足見小華根本未同意「禮金應全部由男方收領」作為小明履行協議的條件。
法院審酌後,判處小明須立即支付小華19萬6千元及遲延利息,並自2025年7月起至2078年10月止,必須按月支付2千元,全案判決可上訴。
心得: 騙炮/白嫖失敗案例(留下白紙黑字的證據,又是白癡沒藥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