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被資遣時的5大權益,離開公司前記得找老闆討回來 [資遣費要如何計算?謀職假有幾天?]
勞工被資遣時的5大權益,離開公司前記得找老闆討回來 [資遣費要如何計算?謀職假有幾天?]
資料來源: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3340974?page=1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3340974?page=2
https://www.jobforum.tw/discussTopic.asp?id=224179
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282/2326/2288/7089/
資遣權益1:想開除我,請提前通報並給預告期
首先,若有不肖雇主想突然資遣你,一大早便叫你進辦公室:「最近景氣不好,你就做到這個月底吧,記得把業務交接好!」這時的你,千萬別傻傻愣住,而是要趕緊記住當天的日期。
因為依據《勞基法》第16條規定,即便雇主具有合法的資遣事由,也應該預先給予勞工資遣的通知預告期,並且預告期限應按照年資計算如下:
(1) 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應在10日前預告通知。
(2) 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應於20日前預告通知。
(3) 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應於30日前預告通知。
資遣權益2:每週要給的2天「謀職假」不能少
接著,若真的不幸被資遣了,雇主也應該提供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時間。並且,依照法規規定,謀職假的請假時數為「每星期提供2天工作天」,也就是7天內最多2天,不僅可在工作時間請假外出,請謀職假期間工資也應照給。
舉例來說:小花為工作年資9個月的新鮮人,但老闆卻於9月14日通知要資遣開除她,那麼小花在後續10天(9/15-9/24)的資遣預告期間,就能請2天的有薪謀職假去找新工作。
資遣權益3:「非自願離職證明」、「服務證明書」一定要拿
另一方面,被資遣時要特別注意的2項書面文件,分別是「非自願離職證明」以及「服務證明書」,請務必要去找人資單位申請。
由於「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是勞工朋友們可依此作為申請失業補助及職業訓練的依據;而「服務證明書」則是用來記載有關你在該事業單位內所擔任的職務、工作性質、工作年資及工資為主,關係到你在應徵下一份工作時的證明,因此,無論如何,都一定要請雇主發給你這2項文件。
資遣權益4:別跟錢過不去,「資遣費」怎麼算看這裡
(1) 舊制年資資遣費:
適用對象為2005年7月1日前,受雇在同一個事業單位的勞工。並且計算方式為:「每滿1年,發給1個月之平均工資」、「剩餘未滿1年部分,以比例計算」、「未滿1個月,以1個月計算」。
(2) 新制年資資遣費:
適用對象為2005年7月1日後的「初次就業」勞工,或是「再就業」為此日期之後的勞工。而計算方式為:「每滿1年,發給1/2個月的平均工資」、「剩餘未滿1年部分,以比例計算」、「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PS.政府試算網站: https://calc.mol.gov.tw/SeverancePay/
資遣權益5:多項失業相關給付,記得去申請
最後,面對非自願離職的資遣情況是誰都不願意的,但政府還是有提供3種失業補助金,要幫助你一起度過這段難關,包含:「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以及「提早就業獎勵津貼」等。
因此第一步,先找到離你家最近的就業服務機構,並攜帶印章、身分證、存摺、非自願離職單等文件,請現場的人員協助你申請失業給付金,最高就能領到6個月的60%平均月投保薪資;而若失業者年滿45歲以上或是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還可延長領到9個月。
雖然被資遣真的是件很傷心的事情,但也不要默默地自己黯然收拾包袱離去,因為你沒有義務要承擔老闆經營失敗的挫折,所以請好好重新站起來,不僅要在資遣當下向雇主爭取屬於你的權利,把該拿的文件、資遣費都拿完後,也才能更有餘韻地尋找你下一份新工作。
2 thoughts on “勞工被資遣時的5大權益,離開公司前記得找老闆討回來 [資遣費要如何計算?謀職假有幾天?]”
已經爽第二次了
還沒上工 要先為之後做準備 哈哈
認清 工作的目的 是為了錢
正所謂: 謀定而後動 知止而有得
他捲任他捲 躺平不丟臉
只要能賺錢 管他是站著、跪著還是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