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投顧老師踩紅線?金管會兩點認定[投顧業務行為、有無收費​]

網紅投顧老師踩紅線?金管會兩點認定[投顧業務行為、有無收費​]

網紅投顧老師踩紅線?金管會兩點認定[投顧業務行為、有無收費]


資料來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09000091-260202?chdtv


網紅證券分析師報明牌算不算違法?金管會證期局指出,投顧業是特許行業,網紅投顧老師是否踩紅線,主要看是否有投顧業務行為、有無收費,若有的話就必須受到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規範,若是非投顧從業人員就要看是否有炒作特定股票,如果只是心得分享,則沒有合不合法的問題。

證期局指出,如果有投顧業務行為、且有收費的投顧老師,除了一定要用真名、要有分析師執照,不管在哪個媒體、管道曝光,就要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3條、第14條的規範。像在分析股票買賣訊息時,必須要有合理分析基礎或根據之建議買賣訊息,或不可有保證獲利或負擔損失之表示等。

另外,也不能有涉有利益衝突、詐欺、虛偽不實或意圖影響證券市場行情之行為,不能涉有個別有價證券未來價位研判預測、不可對證券市場之行情研判、市場分析及產業趨勢,未列合理研判依據,不可以主力外圍、集團炒作、內線消息或其他不正當或違反法令之內容,作為招攬之訴求及推介個別有價證券之依據等。

不過,證期局表示,如果網紅老師只是單純的心得分享,就非投顧從業人員,就要看是否有涉及炒作股票,就要遵守證交法第155條的規定,也就是不能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證券時,使約定人同時為購買或出售之相對行為。

同時也不可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若有違反的話,對於善意買入或賣出有價證券之人所受的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心得: 只要查無收費實情就過關了 哈哈(分享投資資訊-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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