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資料來源: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107/1234324/


        
        
    新北市一名劉姓女子2年多前陸續在雙北早餐店、小吃攤求職,面試時表現正向積極,錄取後便故意做出各種離譜行徑,包括重摔碗盤、乾洗蔬果、邊摳腳邊洗蔬果等,讓雇主無法忍受要求離職。女子看準店家可能未替員工申請勞保、就業保險等,申請調解時若雇主不給調解金便揚言向勞工局申訴,當中不乏知名早餐店與店家。新北市勞工局表示,該女2年內在雙北申請調解約132案,調解成功52件,粗估得手約15萬元。
 

    《蘋果》調查,被稱之為「早餐店殺手」的劉姓女子(46歲),戶籍登記於中和,從2015年起至今年8月為止,多在雙北早餐店、小吃店求職,並看準店家可能未替員工申請勞保、就業保險與提撥退休金,工作數日後就故意擺爛被開除,再向勞工局申請調解,有不少店家覺得自己違法理虧,便給付2至3千元和解金來息事寧人。
 

    新北市勞工局轉述,店家抱怨劉女應徵時表現正常,上班3至5日就開始刻意做出誇張離譜行徑,包括在早餐店被要求洗小黃瓜時,不用水清洗卻僅以手搓乾洗、被要求洗其他蔬果時還邊摳腳邊洗,甚至送餐點給顧客時還故意重摔餐盤等,讓雇主當場傻眼要求走人。
 

    勞工局指出,劉女看準早餐店或小吃店規模較小,可能未依法替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未提繳新制6%退休金等事由,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要求雇主賠償2至3千元和解金;有些店家為息事寧人,無奈掏錢了事。而劉女近一年則改以雇主非法資遣,請求恢復雇傭關係,若提告打官司勝訴,也能獲得未上班期間的工資。
 

    《蘋果》發現,劉女在新北應徵店家多半位於中、永和,其中不乏知名連鎖早餐店與店家,包括「美而美」早餐與「永和世界豆漿大王」;雖最後調解不成立,店家事後依法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等事由,也不願給付和解金,但提及這位「早餐店殺手」仍記憶猶新。
 

    不願具名店家受訪說,劉女今年初前來面試,面試時表現積極,強調是廚房熟手,未料隔日上班在爐邊學習時卻表示自己怕熱,更要同事不要離她太近,店家受不了其工作態度與怪異行徑,給付2日工資要她離開,未料事後她卻申請調解,還瞎扯要店家給付薪資並給予復職。店家強調,開業10多年從未見過這種人,發生這件事後,如今雇用員工都擔心遭騙,變得不太相信應徵的人。
 

    勞工局指出,新北市從2015年起受理劉女勞資爭議調解案共32件,在北市更有約100件,調解成功52件,粗估得手約15萬元,最近一次接獲申請為今年8月初。誇張的是,劉女因調解案過多,甚至會要求處理調解案的民間團體配合其時間排程,一日密集出席好幾場調解案,讓勞工局決議往後劉女申請案,全部移至勞工局召開調解會議,安排專人調解。對此《蘋果》多次致電劉女電話均未接,至截稿前尚無法取得回應。

 

 

 

 

 

 

 

 

 

 

 

 

 

 

 

 

 

 

 

 

 

 

 

 

 

 

 

 

 

 

 

 

 

 

 

 

 

 

 

 

心得: 誰說法律不能當飯吃,果然書中自有黃金屋,又學到寶貴的一課,你呢?

 

 

 

2 thoughts on “看準店家便宜行事 早餐店殺手爽賺15萬和解金

  1. 蝦毀?員工上班滑手機摸魚還出錯 公司開除他竟要賠 NT68萬

    https://www.msn.com/zh-tw/news/world/%E8%9D%A6%E6%AF%80-%E5%93%A1%E5%B7%A5%E4%B8%8A%E7%8F%AD%E6%BB%91%E6%89%8B%E6%A9%9F%E6%91%B8%E9%AD%9A%E9%82%84%E5%87%BA%E9%8C%AF-%E5%85%AC%E5%8F%B8%E9%96%8B%E9%99%A4%E4%BB%96%E7%AB%9F%E8%A6%81%E8%B3%A068%E8%90%AC/ar-AA15eahC?ocid=msedgntp&cvid=6edb75766e164f81858ed16bdb403bd7

    根據陸媒《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這起案例發生在廣東佛山,據了解,這名80後伍姓男子,在上班時間滑手機,還擾亂會議秩序、頂撞上司等原因,遭公司記了2支大過;飯碗岌岌可危的他,日前又因為管理倉庫盤點時出錯,導致公司帳目混亂,又被記了1支大過,因此累積3支大過,公司就根據員工手冊滿3次大過的相關懲處規定,將伍男開除。

    伍男被公司解除勞動合約後心生不滿,並向相關單位申訴還提出勞動仲裁。廣東佛山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記伍男3支大過中,有2次處分不當,並以該員工年度內被記滿3大過為由,就解除與他的勞動合同,這屬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約,已違反法律規定,因此判決公司須賠償伍男15.4萬人民幣。公司不服提出上訴,但日前二審出爐,維持原判。

    該則消息一出,立刻引發網友們熱烈討論和回應,不少人直呼這什麼判決啊?是在變相鼓勵員工上班打混摸魚嗎?還有網友直呼,這種員工本來就該解雇,那這樣誰還敢用他啊?這樣公司要怎麼管理員工;但也有網友諷刺地說,「看了這個消息後,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玩手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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