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9月1日起採用新雨量分級

(104)年9月1日起採用新雨量分級

(104)年9月1日起採用新雨量分級

資料來源: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508280003
 

http://www.cwb.gov.tw/V7/knowledge/faq/rainfaq.htm

 

「大雨」定義為24小時雨量達80毫米以上,或1小時雨量達40毫米

「豪雨」定義為24小時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雨量達100毫米以上

「大豪雨」定義為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

「超大豪雨」定義為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以上

 

氣象局進一步提醒,9月1日起豪(大)雨特報之雨量值調高,依此新雨量分級,大雨在對雨量承受度低的地區即可能致災;

豪雨相當於過去大豪雨、大豪雨相當於過去超大豪雨,都易有災情發生,

而超大豪雨是24小時雨量達500毫米以上,有引發大規模嚴重災情之可能。

氣象局也提醒,因各地對雨量承受度不同,降雨致災性就會不同,民眾在使用上仍要瞭解各自所在位置之環境特徵。

另外,對未達特報之連續性降雨或目前尚無法掌握之突發性降雨,在研判有致災之虞時,氣象局仍將輔以即時天氣訊息方式發布,提醒各界注意與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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