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9月1日起採用新雨量分級
(104)年9月1日起採用新雨量分級
http://www.cwb.gov.tw/V7/knowledge/faq/rainfaq.htm
「大雨」定義為24小時雨量達80毫米以上,或1小時雨量達40毫米
「豪雨」定義為24小時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3小時雨量達100毫米以上
「大豪雨」定義為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
「超大豪雨」定義為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0毫米以上
氣象局進一步提醒,9月1日起豪(大)雨特報之雨量值調高,依此新雨量分級,大雨在對雨量承受度低的地區即可能致災;
豪雨相當於過去大豪雨、大豪雨相當於過去超大豪雨,都易有災情發生,
而超大豪雨是24小時雨量達500毫米以上,有引發大規模嚴重災情之可能。
氣象局也提醒,因各地對雨量承受度不同,降雨致災性就會不同,民眾在使用上仍要瞭解各自所在位置之環境特徵。
另外,對未達特報之連續性降雨或目前尚無法掌握之突發性降雨,在研判有致災之虞時,氣象局仍將輔以即時天氣訊息方式發布,提醒各界注意與因應。